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根據新余市委、市政府下發《新余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余發〔2014〕24號),將工商、質監、食藥監“三局合一”,組建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掛新余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余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工作,2015年2月9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新余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新余市
  • 現任領導:陳先明(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其他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戰略、質量興市戰略、商標名牌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
(二)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審批工作。負責並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審批工作,繼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政府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三)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負責並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體制。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依法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擔食品生產、食品經營和特殊食品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六)負責規範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含網路市場、農貿市場等)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各類經紀活動、廣告活動和直銷活動。依法指導和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壟斷經營、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無證無照經營和傳銷聯合行動工作。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七)負責質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工作。組織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較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八)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國家標準化活動,負責商品編碼工作。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
(九)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三)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和加強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並監督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制度,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十四)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要、綜合治理、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政務督辦、辦公信息化、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重大活動組織協調。
2.人事科(離退休幹部科)。負責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考核獎懲、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導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3.科技財務科。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承擔機關預決算、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內部審計和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負責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4.法規科。負責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以及合作協定、協定和議定書草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開展“三單”管理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5.行政審批服務科。負責涉及市場監督管理的行政許可、備案事項受理、審批工作。按照上級部門授權辦理外商投資企業遠程核准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其他部門的聯合審批事項。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
6.食品安全協調科。負責全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協調聯動和綜合監管機制。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和工作規劃。組織對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統籌協調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重大問題處置,組織推動食品安全綜合性創建活動和聯合檢查行動。統一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依法發布食品安全重大信息。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調查。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7.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生產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落實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監督實施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制訂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8.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擬定食品經營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食品經營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參與食品經營環節質量監測等工作。調查處理食物中毒事故及經營環節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參與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查處重大食品安全案件。
9.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10.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11.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管,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參與醫療器械集中招標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醫療器械檢驗檢測機構的業務工作。
12.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糾紛。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對有關服務領域經營行為規範和監督檢查工作。參與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工作。
13.農貿市場監督管理科。牽頭負責督導農貿市場的文明創建活動,負責農貿市場食品安全及交易行為監管,組織查處農貿市場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參與農貿市場的規劃布局建設,督促落實農貿市場的屬地監管責任。
14.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配合開展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動產抵押物登記和契約信用建設工作。
15.商標專利監督管理科。擬訂有關商標、專利政策和發展戰略規劃。調處商標、專利糾紛。負責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培訓和統籌協調涉外工作。監督管理商標使用行為、代理行為和印製行為。開展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配合查處商標違法案件。向上級推薦申報中國馳名商標和認定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特殊標誌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地理標誌商標運用和保護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專利許可貿易、專利許可契約和專利資產評估、專利廣告出證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專利代理、專利資產評估、專利技術開發和專利信息服務等服務機構及人員。
16.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廣告監督的制度、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17.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科。制定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牽頭組織“雙隨機、一公開”相關工作,協調市場主體發展與管理中的問題。負責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事項的監管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依法指導、監督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承擔市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8.反不正當競爭科(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工作。承擔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
19.質量發展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和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承擔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20.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依託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組織推進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落實公示信息抽查制度。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21.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產品(含消防、救援等特殊用途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查、安全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產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產品質量監督工作。
22.標準化科。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擬定全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發布等工作。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配合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市內各行業參與國家或者國際標準化活動的工作。負責標準的宣傳、實施和監督工作。負責商品條碼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區建設工作。
23.計量科。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工作,監督實施強制計量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授權、計量標準,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資質資格。
24.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貫徹實施國家認證認可法律、法規和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依法查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2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參與擬訂特種設備安全地方規章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辦理特種設備註冊登記,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上報,配合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以及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承擔特種設備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市特種設備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26.抽檢監測科。擬訂全市“四品一械”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四品一械”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四品一械”的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四品一械”的安全標準、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參與風險監測工作和風險隱患排查。
27.價格監管與反壟斷科。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和反壟斷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配合做好反壟斷相關工作。配合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壟斷行為。
28.新聞宣傳科。承擔市場監管新聞宣傳報導、新聞發布管理工作,承擔官方網路媒體的管理維護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市場監管重大宣傳活動。負責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派出機構

1.新余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科級,主要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2.新余市仙女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正科級,主要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其他機構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陳先明
新余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蘭晶

所獲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020年9月,江西省政府決定,授予其“2017-2019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2021年1月16日,入選為“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的公示名單。
2021年2月25日,獲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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