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行政服務中心

新鄉市行政服務中心

新鄉市行政服務中心成立於2002年7月18日,是市委、市政府派出機構,正縣級行政單位。市委、市政府賦予行政服務中心的職能是:負責制定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服務視窗及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負責對進入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對全市行政審批項目辦理情況進行協調和督查;受理對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負責對各縣(市、區)、鄉(鎮)行政(便民)服務中心和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單獨建立的辦事大廳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中心內設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業務科、縣鄉工作科、督查科四個科室,行政編制21名。下設全供事業單位公共數據信息中心,編制2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行政服務中心
  • 外文名:Xinxiang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
  • 單位性質:政府機構
  • 成立時間:2002年7月18日
中心概況,業務運作,領導關注,工作職責,內設機構,地址,

中心概況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2012年12月底市行政服務中心搬遷到市民中心辦公。市行政服務中心辦事大廳在市民中心一、二層,辦事大廳面積為1.2萬平方米,共設196個視窗,進駐部門45個,進駐視窗人員200餘人。其中,一層為綜合業務便民服務區,二層為證照辦理經濟發展服務區。
中心始終堅持“便民、高效、廉潔、規範”的服務宗旨和“嚴謹、科學 、規範、精細”的管理理念,構建便民利企的“一站式”服務平台。以行政審批服務標準化建設為抓手,積極爭創“全省一流、全國先進”的行政服務中心。
近年來,中心大力推進“兩集中、兩到位”工作,狠抓業務規範化建設,健全市縣鄉村四級便民服務體系,努力為“四位一體”和“全省一流、全國先進”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

業務運作

.業務運作上,一是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兩集中、兩到位”(部門審批權力向行政事項服務科集中、行政事項服務科向行政服務中心集中;人員進駐到位、授權到位)工作要求,抓好落實;二是積極開展項目審批流程再最佳化、審批時限再壓縮,進一步規範辦事程式;三是充分發揮集中辦公優勢,探索實行聯審會辦審批機制。目前,工商註冊和外商投資註冊兩條流水線已經正式運行,正在探索推進建設項目聯審會辦工作;四是逐步推進公共服務機構進駐大廳,使民眾到中心進一個門能辦多樣事。
大廳建設上,以主動服務為依託,形成了“一二三四五”的服務與管理模式。即一個目標(打造一個便民利企的服務平台),二個手段(教育手段和監管手段),三個活動(爭創“人民滿意公務員”、爭創“紅旗視窗”、爭創“優質服務標兵”),四個心(服務之心、進取之心、敬業之心、廉潔之心),五個一(一天四巡查,一周一通報,一月一例會,一季一考核,一年一總評)。

領導關注

省市領導高度重視中心建設。2013年4月12日,市委書記李慶貴,市長王戰營,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王炳奇,市委常委、秘書長王保旺,市政府副市長劉森等領導到中心視察、調研工作現場辦公,提出要“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讓百姓想到辦事就找中心”。2013年5月30日,謝伏瞻省長蒞臨行政服務中心檢查指導工作,提出要進一步“便民、高效”。在各級領導的關懷下,中心先後榮獲全國巾幗文明崗、省級文明單位、省級文明服務示範視窗、省級反腐敗抓源頭先進單位、省級整治企業經營環境先進單位、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等榮譽稱號30餘項,河南電視台、《河南日報》等媒體也對中心建設成績進行過報導,每年民眾評議滿意率都達到99%以上。

工作職責

(一)負責制定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服務視窗及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
(三)負責對進入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對全市行政審批項目辦理情況進行協調和督查。
(四)受理對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
(五)負責對縣(市、區)、鄉(鎮)行政(便民)服務中心和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單獨建立的辦事大廳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行政服務中心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工委辦公室)。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各科室、服務視窗的綜合協調;負責機關文秘、宣傳、信息、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會務、財務、保衛、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中心組學習安排;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二)業務科。負責對服務視窗的業務管理,指導服務視窗嚴格按照審批程式開展業務工作;負責對進入中心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整、規範化管理;負責對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單獨建立的辦事大廳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對跨部門項目聯合審批(聯合踏勘)、聯合辦理、統一辦理的組織協調,做好部門之間的銜接工作。
(三)縣鄉工作科。起草編制縣、鄉(鎮)行政(便民)服務中心規範化建設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縣、鄉(鎮)行政(便民)服務中心的規範化管理;負責市、縣、鄉三級代理代辦手續的聯運協調;負責對縣、鄉(鎮)行政(便民)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組織對縣、鄉(鎮)行政(便民)服務中心的監督檢查。
(四)督查科。督促中心各項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對服務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季評、年度考核;負責對全市行政審批項目辦理情況進行督查;負責對市直各行政事業單位單獨建立的辦事大廳進行監督;受理中心視窗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投訴並進行調查落實,提出處理意見。
(五)公共數據信息中心:經市經府批准成立的全供事業單位,隸屬於新鄉市行政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
1、負責電子監察中心、行政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公積金管理中心"四位一體"中心機房的管理與維護工作。
2、負責行政服務中心套用系統及數據、網路、大廳電子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市、縣、鄉電子監察、行政審批網路、監控等設備的維護指導工作。

地址

新鄉市行政服務中心 地址:人民東路與新二街交叉口 郵編: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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