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農村公路三年行動計畫鄉村通暢工程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意見
- 地區:新鄉市
- 發布單位:新鄉市人民政府
- 類型: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農村公路發展的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提升我市農村公路發展水平,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農村公路三年行動計畫鄉村通暢工程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意見》(豫政﹝2014﹞51號)精神,現就實施我市農村公路三年行動計畫鄉村通暢工程(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畫),加快農村公路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農村公路發展,持續加大投入,全力推進建設,農村公路網路化程度不斷提高,農村地區出行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但農村公路路況較差、通達水平有限、路橋發展不平衡和建設、管理、養護不協調等問題依然突出,農村公路發展與現實需求、民眾期待還有一定差距。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重要意義,按照統一部署,結合各地實際,認真做好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各項工作,努力提升農村公路發展水平,為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三年行動計畫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計畫,全市要集中建設農村公路不少於1740公里(其中:縣鄉公路640公里,村道1100公里)、改造危橋3300延米,完善安保、排水等附屬設施,基本實現鄉鎮政府駐地至鄉鎮所轄行政村有一條路況良好、符合等級要求的道路連通,基本消除現有縣鄉道危橋和村道上的大中危橋,逐步打通縣際、鄉際斷頭路,實現鄉村暢通路網等級化。同時按照“建養並重、養護優先”的要求和農村公路“有路必養,養必見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總體目標,加強養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鄉(鎮)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制,逐步實現農村公路建設規範化、養護常態化,農村公路通行條件明顯改善,綜合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明顯增強。
三、切實抓好鄉村暢通工程工作
全市農村公路三年行動計畫鄉村暢通工程的投資原則是:支持政府重視、資金到位、積極性高的縣(市)、區。該工作由市政府牽頭組織,市直相關部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實施。市政府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交通、發改、財政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領導小組每年組織至少兩次農村公路工作集中考評,考評對象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依據考評結果進行獎懲。各縣(市)、區要進一步轉變觀念,強化責任意識,承擔好農村公路工作的主體責任,抓住此次農村公路大發展的機遇,充分調動相關部門和鄉、村兩級積極性,切實開展好三年行動計畫鄉村暢通工程。
(一)科學編制規劃。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要著眼大局、立足長遠,研究制訂全市農村公路建設發展規劃,強化對全市農村公路發展的統籌指導。發展規劃要與城鄉發展、土地利用、產業集聚區、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太行深山區、黃河灘區民眾脫貧工程等規劃相協調,與幹線公路及其他交通運輸方式規劃相銜接,避免大拆大建、重複建設、浪費資源和破壞生態等現象,使農村公路真正成為改善農民出行條件、方便農業生產、推動脫貧致富、最佳化農村環境、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抓手。各縣(市)、區要在全市農村公路發展規劃的指導下,結合各地實際,編制本地的農村公路發展規劃。
(二)加大資金投入。三年行動計畫匡算建設總投資不低於117900萬元,其中:爭取國家和省補助67030萬元,市、縣級自籌不低於50870萬元。省政府決定提高三年行動計畫建設項目補助標準:縣鄉道二級、三級、四級公路和村道建設國家和省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65萬元/公里、50萬元/公里、35萬元/公里和20萬元/公里,橋樑2000元/平方米,縣鄉道安保工程5萬元/公里,排水設施1萬元/公里。按照“路橋並重”的原則,將縣鄉道小橋和村道大中橋納入改造補助範圍,與縣鄉道大中橋實行統一補助政策。
(三)提高建設標準,增強抗災能力。各縣(市)、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公路的功能需要,合理確定技術等級,統一建設標準。縣通鄉公路一般採用二級或二級以上技術等級,鄉際公路一般採用三級或三級以上技術等級,鄉通行政村及行政村間連通公路一般採用四級或四級以上技術等級。要按照《河南省農村公路三年行動計畫建設指導手冊》的有關要求進行項目設計、施工。加大安保設施建設力度,新、改建農村公路項目安保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已建成的農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安保設施,臨水、臨崖、高落差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路段要加快完善安保設施,提高農村公路防災抗災能力。
(四)多渠道籌措資金。各級政府要按照《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規定,建立以公共財政為基礎,責任清晰、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農村公路投融資長效機制,將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市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扶貧等部門要按照省政府檔案精神,統籌協調燃油稅轉移支付、中央車輛購置稅補助、扶貧和以工代賑等涉及農村公路建設的資金,按照“資金渠道不變、資金下達方式不變”的原則,在安排農村公路建設時,優先安排三年行動計畫項目。
為確保三年行動計畫配套資金的落實,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市級財政按照一定標準列支建設項目配套資金:二級公路每公里配套5萬元,三級公路每公里配套3萬元,四級公路每公里配套2萬元,通村公路每公里配套1萬元,橋樑每平方米配套0.05萬元,保障三年行動計畫順利實施。同時,按照“資金性質不變、管理渠道不變、統籌規劃、各司其職”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管、統一驗收”的原則,統籌協調交通運輸、國土資源、扶貧等涉及農村公路建設各部門的項目管理,共同推進三年行動計畫實施。國土資源等部門修建的農村公路和橋樑凡符合或高於公路技術標準的,經縣級以上交通運輸部門驗收合格後,按照《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的規定由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或鄉鎮政府管理、養護。
積極探索和拓寬農村公路建設投融資渠道,引導企業、個人等開展社會捐助,支持通過拍賣、轉讓農村公路冠名權、路域資源開發權和以工代賑等運作方式籌集農村公路發展資金,積極利用地方債券資金建設農村公路。
(五)積極給予政策支持。各縣(市)、區要在國家政策規定允許的情況下,進一步簡化程式,儘量縮短項目投資評審和招投標時間,實現項目早招標、早開工、早竣工。
(六)加強監督管理。要按照“規劃先導、民眾參與、專家評議、部門協商”的原則,健全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評審論證和民主決策機制,科學制定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計畫。全面實施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計畫、資金來源、招標管理、施工管理、質量監督、資金使用、竣工驗收七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加強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資金監管,由市、縣級交通公路管理部門實行專賬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縣級以上交通運輸、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市、縣級自籌資金足額到位,保證資金安全。進一步完善“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三級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責任追究制度。項目主管單位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施工、原料供應單位負責人對質量終身負責,出現質量問題,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四、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抓好養護管理工作
(一)足額落實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市政府按《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將繼續安排年度財政一般預算的1.5%用於全市農村公路養護工作。
縣級政府作為《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明確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責任主體,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負有兜底責任。2012年省人大執法檢查明確提出,縣級政府作為農村公路責任主體,應兜底列支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為便於量化考核,列支比例不低於省轄市標準,即縣(市)、區本年度財政公共預算收入1.5%的比例,逐步滿足養護生產需求;鄉鎮政府按照《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的規定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用於村道的日常養護。
落實好財政資金是做好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從2014年起,各縣(市)、區本級財政資金列支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不得低於縣(市)、區本年度財政公共預算收入1.5%的比例,此項資金的落實情況將作為年終三年行動計畫鄉村暢通工程工作評先的主要依據。
(二)認真落實縣鄉兩級人民政府為農村公路管養主體責任,推動協調發展。各縣(市)、區要按照《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的規定,因地制宜明確劃分縣、鄉、村三級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職責和範圍,各鄉鎮要切實承擔管養責任,積極發揮鄉(鎮)農村公路管養站作用,加大養護投入,創新管理、養護方式,逐步實現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常態化、規範化。
五、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組織保障
(一)加強目標考核。市政府將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情況納入對各縣(市)、區的年度考核範圍。市交通運輸局要定期組織對全市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工程進度、資金到位情況進行檢查。對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好、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或資金傾斜。
(二)落實主體責任。市政府負責指導、監督縣級政府做好農村公路發展各項工作,組織協調所屬部門落實本地農村公路組織領導、檢查監督、業務指導職責。縣級政府是本行政區域農村公路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力量投入,全力推進本地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各項工作。
(三)強化指導服務。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全市農村公路規劃審核工作,指導全市農村公路發展。市財政局負責落實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財政資金,指導監督市、縣兩級財政落實農村公路建設、養護配套資金。市交通運輸局要加大對農村公路發展的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情況的跟蹤分析和調查研究,做好分類指導和示範引導工作,加強科技推廣和業務指導,通過組織培訓培養基層人才,提高工作水平。
一、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農村公路發展,持續加大投入,全力推進建設,農村公路網路化程度不斷提高,農村地區出行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但農村公路路況較差、通達水平有限、路橋發展不平衡和建設、管理、養護不協調等問題依然突出,農村公路發展與現實需求、民眾期待還有一定差距。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重要意義,按照統一部署,結合各地實際,認真做好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各項工作,努力提升農村公路發展水平,為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三年行動計畫總體目標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計畫,全市要集中建設農村公路不少於1740公里(其中:縣鄉公路640公里,村道1100公里)、改造危橋3300延米,完善安保、排水等附屬設施,基本實現鄉鎮政府駐地至鄉鎮所轄行政村有一條路況良好、符合等級要求的道路連通,基本消除現有縣鄉道危橋和村道上的大中危橋,逐步打通縣際、鄉際斷頭路,實現鄉村暢通路網等級化。同時按照“建養並重、養護優先”的要求和農村公路“有路必養,養必見效;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總體目標,加強養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鄉(鎮)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制,逐步實現農村公路建設規範化、養護常態化,農村公路通行條件明顯改善,綜合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明顯增強。
三、切實抓好鄉村暢通工程工作
全市農村公路三年行動計畫鄉村暢通工程的投資原則是:支持政府重視、資金到位、積極性高的縣(市)、區。該工作由市政府牽頭組織,市直相關部門參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實施。市政府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交通、發改、財政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領導小組每年組織至少兩次農村公路工作集中考評,考評對象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依據考評結果進行獎懲。各縣(市)、區要進一步轉變觀念,強化責任意識,承擔好農村公路工作的主體責任,抓住此次農村公路大發展的機遇,充分調動相關部門和鄉、村兩級積極性,切實開展好三年行動計畫鄉村暢通工程。
(一)科學編制規劃。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要著眼大局、立足長遠,研究制訂全市農村公路建設發展規劃,強化對全市農村公路發展的統籌指導。發展規劃要與城鄉發展、土地利用、產業集聚區、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太行深山區、黃河灘區民眾脫貧工程等規劃相協調,與幹線公路及其他交通運輸方式規劃相銜接,避免大拆大建、重複建設、浪費資源和破壞生態等現象,使農村公路真正成為改善農民出行條件、方便農業生產、推動脫貧致富、最佳化農村環境、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抓手。各縣(市)、區要在全市農村公路發展規劃的指導下,結合各地實際,編制本地的農村公路發展規劃。
(二)加大資金投入。三年行動計畫匡算建設總投資不低於117900萬元,其中:爭取國家和省補助67030萬元,市、縣級自籌不低於50870萬元。省政府決定提高三年行動計畫建設項目補助標準:縣鄉道二級、三級、四級公路和村道建設國家和省補助標準分別提高到65萬元/公里、50萬元/公里、35萬元/公里和20萬元/公里,橋樑2000元/平方米,縣鄉道安保工程5萬元/公里,排水設施1萬元/公里。按照“路橋並重”的原則,將縣鄉道小橋和村道大中橋納入改造補助範圍,與縣鄉道大中橋實行統一補助政策。
(三)提高建設標準,增強抗災能力。各縣(市)、區要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公路的功能需要,合理確定技術等級,統一建設標準。縣通鄉公路一般採用二級或二級以上技術等級,鄉際公路一般採用三級或三級以上技術等級,鄉通行政村及行政村間連通公路一般採用四級或四級以上技術等級。要按照《河南省農村公路三年行動計畫建設指導手冊》的有關要求進行項目設計、施工。加大安保設施建設力度,新、改建農村公路項目安保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已建成的農村公路要逐步完善安保設施,臨水、臨崖、高落差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路段要加快完善安保設施,提高農村公路防災抗災能力。
(四)多渠道籌措資金。各級政府要按照《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規定,建立以公共財政為基礎,責任清晰、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的農村公路投融資長效機制,將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市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扶貧等部門要按照省政府檔案精神,統籌協調燃油稅轉移支付、中央車輛購置稅補助、扶貧和以工代賑等涉及農村公路建設的資金,按照“資金渠道不變、資金下達方式不變”的原則,在安排農村公路建設時,優先安排三年行動計畫項目。
為確保三年行動計畫配套資金的落實,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市級財政按照一定標準列支建設項目配套資金:二級公路每公里配套5萬元,三級公路每公里配套3萬元,四級公路每公里配套2萬元,通村公路每公里配套1萬元,橋樑每平方米配套0.05萬元,保障三年行動計畫順利實施。同時,按照“資金性質不變、管理渠道不變、統籌規劃、各司其職”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管、統一驗收”的原則,統籌協調交通運輸、國土資源、扶貧等涉及農村公路建設各部門的項目管理,共同推進三年行動計畫實施。國土資源等部門修建的農村公路和橋樑凡符合或高於公路技術標準的,經縣級以上交通運輸部門驗收合格後,按照《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的規定由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機構或鄉鎮政府管理、養護。
積極探索和拓寬農村公路建設投融資渠道,引導企業、個人等開展社會捐助,支持通過拍賣、轉讓農村公路冠名權、路域資源開發權和以工代賑等運作方式籌集農村公路發展資金,積極利用地方債券資金建設農村公路。
(五)積極給予政策支持。各縣(市)、區要在國家政策規定允許的情況下,進一步簡化程式,儘量縮短項目投資評審和招投標時間,實現項目早招標、早開工、早竣工。
(六)加強監督管理。要按照“規劃先導、民眾參與、專家評議、部門協商”的原則,健全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評審論證和民主決策機制,科學制定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計畫。全面實施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計畫、資金來源、招標管理、施工管理、質量監督、資金使用、竣工驗收七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加強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資金監管,由市、縣級交通公路管理部門實行專賬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縣級以上交通運輸、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確保市、縣級自籌資金足額到位,保證資金安全。進一步完善“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三級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責任追究制度。項目主管單位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施工、原料供應單位負責人對質量終身負責,出現質量問題,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四、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抓好養護管理工作
(一)足額落實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市政府按《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將繼續安排年度財政一般預算的1.5%用於全市農村公路養護工作。
縣級政府作為《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明確的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責任主體,對農村公路養護資金負有兜底責任。2012年省人大執法檢查明確提出,縣級政府作為農村公路責任主體,應兜底列支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為便於量化考核,列支比例不低於省轄市標準,即縣(市)、區本年度財政公共預算收入1.5%的比例,逐步滿足養護生產需求;鄉鎮政府按照《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的規定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用於村道的日常養護。
落實好財政資金是做好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從2014年起,各縣(市)、區本級財政資金列支用於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資金不得低於縣(市)、區本年度財政公共預算收入1.5%的比例,此項資金的落實情況將作為年終三年行動計畫鄉村暢通工程工作評先的主要依據。
(二)認真落實縣鄉兩級人民政府為農村公路管養主體責任,推動協調發展。各縣(市)、區要按照《河南省農村公路條例》的規定,因地制宜明確劃分縣、鄉、村三級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職責和範圍,各鄉鎮要切實承擔管養責任,積極發揮鄉(鎮)農村公路管養站作用,加大養護投入,創新管理、養護方式,逐步實現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常態化、規範化。
五、加快農村公路發展的組織保障
(一)加強目標考核。市政府將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情況納入對各縣(市)、區的年度考核範圍。市交通運輸局要定期組織對全市農村公路建設質量、工程進度、資金到位情況進行檢查。對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好、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或資金傾斜。
(二)落實主體責任。市政府負責指導、監督縣級政府做好農村公路發展各項工作,組織協調所屬部門落實本地農村公路組織領導、檢查監督、業務指導職責。縣級政府是本行政區域農村公路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力量投入,全力推進本地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各項工作。
(三)強化指導服務。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全市農村公路規劃審核工作,指導全市農村公路發展。市財政局負責落實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財政資金,指導監督市、縣兩級財政落實農村公路建設、養護配套資金。市交通運輸局要加大對農村公路發展的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情況的跟蹤分析和調查研究,做好分類指導和示範引導工作,加強科技推廣和業務指導,通過組織培訓培養基層人才,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