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意見

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意見是政府機關發布的檔案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意見
  • 適用地區:新鄉市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的要求,為督促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落實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提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水平,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平穩,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

具體內容

現制定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建立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和所管轄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隊伍,規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工作標準,健全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協調發展工作機制,著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形成“權責明晰、統一規範、簡化易行、高效運轉”的工作格局,為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提供堅實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各行業系統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各行業主管部門與所管轄社會單位不斷完善消防安全監管和內部管理工作機制,著力培養一批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推動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有序開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三、建強消防安全工作組織
(一)建立行業系統監督管理隊伍
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成立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監管隊伍,負責所管轄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日常業務工作,每年制定工作計畫,研判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形勢,定期對所管轄單位進行檢查,並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強化監督管理力度。
(二)建立消防部門業務指導隊伍
各級公安消防部門成立由主要領導為負責人,相關人員為成員的業務指導隊伍,為全市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與行業系統建立協同監管工作機制,對行業主管部門函告的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按照程式依法查處。
(三)建立社會單位消防管理隊伍
各社會單位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成立專門的管理隊伍,制定單位內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和職責,落實巡查檢查、隱患整改、滅火演練、教育培訓等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工作機制,積極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全面落實單位主體責任。
四、統一消防安全管理標準
(一)規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各行業系統結合實際出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規範工作程式、檢查內容和工作時限等,對所管轄社會單位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九個必查”,即行政許可情況必查、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必查、組織領導工作情況必查、安全疏散情況必查、設施維保情況必查、重點部位防火情況必查、動火用電情況必查、宣傳教育情況必查、滅火演練情況必查。
(二)完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
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制定出台12類行業系統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工作標準,行業協會、大型連鎖經營企業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本行業、本系統內的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定期開展自上而下的檢查指導。各社會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力推進消防安全“三會三化”和“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單位自防自救能力,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面檢測,確保內部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三)實施逐個層級消防工作考評
各級政府每半年開展1次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督導考評,重點考核行業監管、履職情況、管轄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等情況,考評結果與行業主管部門年終評先評優工作相結合。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安全監管職能,定期對所管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督導考評,分等級進行獎懲,促進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
五、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機制
(一)召開行業會議,適時研判形勢
各職能部門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工作任務,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分析所管轄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研判行業系統火災形勢,掌握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切實抓好工作措施落實。
(二)加強工作協調,規範業務指導
各級公安消防部門作為業務指導部門,要切實加強與各行業系統的工作協調,明確專人,每季度在各行業系統內開展1次業務指導,並收集整理反饋意見,適時修訂工作制度,推動行業系統內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開展。
(三)實施聯合執法,建立函告機制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共享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定期開展聯合消防安全檢查,不斷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對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或突出問題的單位,及時函告、移交公安、消防等部門進行查處。
(四)定期開展檢查,督促整改隱患
各行業系統要建立本行業、本系統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及時發現消除所管轄社會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對被各級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由行業主管部門和社會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負責牽頭整改,確保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銷案,將整改信息及時報告當地政府,並通報公安消防部門。
(五)全面教育培訓,築牢防控基礎
各行業系統每半年對所管轄社會單位開展1次針對性宣傳,切實提高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各社會單位組織員工每季度開展不少於1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各行業系統、各社會單位要組織本行業、本單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參加相關培訓,確保消防控制室24小時雙人值班,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六)強化獎懲問責,嚴格督導考評
市政府每年分別於6月底和12月底對行業系統消防安全工作進行考核,各縣(市)、區政府也要對本轄區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行業特點,定期檢查考評所管轄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運用考評結果兌現獎懲。各級、各部門對因工作失職、工作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火災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對責任落實到位、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在年底進行通報表彰。
以上意見,望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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