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成立於2009年,原名國旗班,是新鄉學院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之一,是由新鄉學院校團委參與籌建並直接領導的、也是新鄉學院一支半軍事化管理的學生組織,後因發展需要於2012年正式更名為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是新鄉學院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先行軍。

基本介紹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簡介,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隊訓,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口號,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行動指南,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組織機構,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部門設定及其職能,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紀律條令,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裝備管理條令,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訓練標準,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升降旗制度,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新隊員入隊宣誓誓詞,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簡介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成立於2009年,原名國旗班,是在校團委的領導下按照法律、學校規章制度所成立的為維護國旗的榮譽和尊嚴、增強師生的愛國主義觀念所成立的優秀學生組織,是新鄉學院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先行軍。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現下設四個部門:團支部、組織部、訓練部、宣傳部。主要工作有:新生開學典禮升旗儀式、新生軍訓匯報表演、校運動會開幕式等學校大型活動的升旗儀式以及每周的升旗儀式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自成立以來,在校團委老師的領導下圓滿完成每周一的例行升旗、開學典禮升旗、運動會開幕式升旗、軍訓會操表演升旗等升旗任務,並積極參加迎新晚會、畢業晚會、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等活動,受到全校老師同學們的好評,成為大學校園中一道靚麗的風景線。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隊訓

愛國、團結、責任、榮譽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口號

團結的氣氛、向上的思想、過硬的本領、嚴謹的作風、做國旗的忠誠衛士!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行動指南

保衛國家、捍衛國旗;嚴於律己、團結如一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組織機構

國旗護衛隊實行隊長負責制。設團支書一名,隊長一名,副隊長若干名。分團支部、訓練部、組織部、宣傳部四大部門,每個部門各設部長若干名。團支書負責國旗隊全體隊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保持與校團委老師的聯繫,及時通知校團委下達的任務;隊長負責總領國旗護衛隊的工作,主要負責全體隊員的整體訓練質量以及與其他校內外組織聯繫;副隊長分別負責協助隊長完成日常訓練任務、升降國旗任務、後勤管理、相關活動的策劃、開展、宣傳等工作;
隊內幹部統一民主選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任幹部。凡是國旗護衛隊正式成員都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建議權,對為國旗護衛隊的發展提出好的建議的隊員給予獎勵。每學年換屆期間由上任隊長組織召開全員代表大會,會上候選人相繼發言闡述自己帶隊理念,最後經投票選舉的方式選出下一屆組織負責人。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部門設定及其職能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現下設四個部門:團支部、組織部、訓練部、宣傳部。
團支部主要負責上傳下達,對全隊成員進行思想政治教育,並努力培養為優秀的大學生骨幹;
組織部主要負責帶領大家開展除常規訓練外的其他相關活動,如素質拓展、元旦晚會等等;
訓練部主要負責制定訓練計畫,帶領全隊成員完成常規的日常訓練任務和特殊任務(如運動會開幕式、軍訓會操表演);
宣傳部主要負責利用現代化多媒體社交網路資源,全方面的做好國旗護衛隊的宣傳工作。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紀律條令

一、總則
第一條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熱愛國旗、國旗護衛隊,自覺維護國旗和國旗護衛隊的尊嚴和榮譽。
第二條 積極認真地完成國旗護衛隊的各項日常工作及特殊任務,自覺履行升降國旗的任務。
第三條 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提高自身的個人能力和整體素質,培養自己的使命感,嚴格要求自己。
第四條 在日常生活學習中,隊員之間要團結友愛,平等互助。
二、新隊員選拔
第一條 新隊員從每年入校的大一新生中進行選拔。
第二條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大一新生自願報名。
第三條 新隊員選拔工作由團委領導、國旗護衛隊負責人員具體操作,負責招新的人員必須自覺接受團委的領導和監督。
第四條 負責招收新隊員的人員必須本著嚴肅、認真、負責的態度進行選拔,對於不符合選拔條件的報名者,堅決不予接收。
第五條 嚴禁主管納新的人員接受報名者任何形式的宴請、饋贈以及變相饋贈,嚴禁收受報名者的錢物。違者視情節追究責任,直至開除出隊。
第六條 新隊員選拔標準如下:男生178cm以上,女生163cm以上,五官端正,能吃苦,有較強的紀律觀念、組織觀念、時間觀念以及較強的自律意識,身體健康,無任何先天性疾病及傳染性疾病、心理疾病,無心臟疾病、骨骼疾病、無駝背、扁平足等症狀。無任何不良嗜好,生活習慣健康,心態積極向上。
第七條 有文體特長者優先選拔,特別突出者,可適當放寬體格標準。
第八條 鑒於國旗護衛隊的特殊性與艱苦性,報名時,報名者必須本著對自己負責的態度,如實向招新人員匯報身體情況,嚴禁謊報、瞞報。因瞞報、謊報而導致在訓練中發生的嚴重後果的,由瞞報者本人承擔。
第九條 為維護報名者的隱私權,招新人員必須在特定場所詢問報名者的身體條件,如病史等。並嚴格保密。違者視情節追究責任。
第十條 報名者有監督招新人員選拔工作的權利,招新人員必須自覺接受監督。如報名者對招新人員有任何的異議,可以直接以書面、致電等形式向高一級領導機構反應,相關人員必須及時給予答覆。
第十一條 報名者經前兩輪面試考核通過後,成為國旗護衛隊預備隊員。預備隊員在經過兩個月集訓,考核通過後,方可接納為我隊正式隊員。
第十二條 預備隊員成為正式隊員後,應舉行入隊儀式,新隊員在隊旗前宣誓,並授予國旗護衛隊臂章。
第十三條 國旗護衛隊採取全程淘汰制,分別為自行脫隊、開除出隊、定期考核補考不合格者以及因身體條件不適合繼續在國旗護衛隊服役四種情況。其中,屬於第四種情況的,繼續保留其隊籍,有榮譽稱號的,保留其榮譽稱號,並在國旗護衛隊重大慶典中,邀請出席。
第十四條 國旗護衛隊出勤分為訓練出勤、任務出勤和例會出勤三種,其中,任務出勤主要由升旗任務、以及特定任務組成。
第十五條 出勤考核由訓練部各組組長負責,全體隊員每次請假只有訓練當天有效,病假除外。
第十六條 原則上不禁止隊員在參加國旗護衛隊的同時再參加其他社團或學生組織,但不承認隊內成員因其他社團或學生組織為由影響訓練進度,全體隊員應做好時間規劃。
第十七條 隊員在報各種課外補習班時,應自行安排好時間。
第十八條 日常訓練時間以具體通知的時間為準,任何隊員不得無故遲到、曠訓。一月以內遲到三次(含)以上,或曠訓兩次(含)者,每月隊內總結會議上應予以通報批評。對於不能正確認識自己錯誤,且態度惡劣,屢教不改者,予以除名,並報團委進行後續處理。
第十九條 謊報請假事由的,視其情節、次數、動機等予以懲處,直至開除出隊。
三、訓練制度
第一條 訓練工作由訓練部負責,負責訓練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旗護衛隊相關規章制度,制定合理的訓練計畫,訓練方法要合理,有針對性,嚴禁辱罵體罰受訓隊員。
第二條 負責訓練的人員必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當日的訓練任務,在訓練中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者,要追究負責人員的相關責任
第三條 受訓隊員在訓練中,必須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刻苦提高自己的素質與能力,服從各組組長的訓練指令,對於在訓練中不服從指令、嬉笑打鬧、態度不端正者,各組組長應予以提醒警示,多次提醒無效者,分別給予通報批評、留隊查看等處分,直至開除出隊。
第四條 訓練必須嚴格依照訓練大綱有序進行,訓練大綱由隊內會議集體民主討論決定,全體隊員都有提出意見與建議的權利。
第五條每周舉行一次訓練總結會,由各組負責人匯報各自組內訓練情況,並找出存在的問題,商討解決方案。
第六條 為保證訓練成果的穩定性,隊內必須定期組織訓練考核,考核成績合格者,方可繼續服役,考核不合格者,有一次補考機會,補考不合格者,將予以清退。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裝備管理條令

一、裝備管理總則:
第一條國旗護衛隊裝備包括:全套軍裝、禮賓槍械、儀仗指揮刀、隊旗;
第二條非工作需要,不得私自對任何裝備進行拍照,不得私自將照片公開或上傳至網路;
第三條非隊內人員未經隊長同意不得觸碰隊內所有裝備;
第四條嚴禁外借軍禮服、禮賓槍、指揮刀等所有裝備,若因正當緣由借用,需上報至校團委;
第五條應正確使用所有裝備,減少磨損。
二、軍裝管理:
第一條自領到軍裝之日起,妥善保管好軍裝;
全套軍裝包括:軍帽,軍禮服上衣及其配件,軍禮服下裝,乳白色武裝帶,制式襯衣,制式領帶,禮賓手套,軍靴;
第二條不執行任務時,不得隨意穿著軍裝,著軍裝時,不得做有損國旗護衛隊形象的事;軍裝嚴禁私自外借,嚴禁私自拍照並公開、上傳至網路;
第三條執行任務、上交裝備前應自覺清洗軍禮服上衣、下裝;
第四條寒暑假期間,軍裝不得攜帶離校,整理好後,放入專用盒子,防止沾染灰塵,並按時上交到裝備庫,由裝備庫妥善保管;
第五條軍裝如有損壞,無法自行修復的,要及時向隊長匯報,待隊長上報處理,以免影響執行任務;
三、著裝及日常維護細則
第一條執行大小型升降旗任務時,須著正裝(正裝需配穿制式襪子或深色襪子),執行其它任務時,聽從隊長或教練員要求,另行著裝;
第二條 穿著正裝時:
(一)軍帽戴正,保持帽徽端正
(二)檢查所有配件,領章,肩章,綬帶,臂章,並擰緊
(三)將上衣前後的褶皺整理於腰兩側
(四)腰帶紮緊於上衣第三四扣子之間
(五)肩帶應從背部腰帶中央處起,穿過右肩肩章右端,穿過肩帶扣,鬆緊要適中
(六)襯衫扣子都要扣緊,衣襟扎於褲腰內,不得外露(秋冬季節保暖衣服的衣領和袖口不得露出)
(七)領帶鬆緊要適中,不得露出襯衣最上方第一顆扣子
(八)著軍禮服時不得背包,手中不得拿有任何與任務無關物品,不得佩戴眼鏡(隱形眼鏡除外)
第三條 日常維護
(一)清洗軍裝上衣、下裝時,應當儘量採取乾洗,並熨好
(二)保證軍靴光亮,定期擦拭、打鞋油
(三)保證白色禮賓手套潔淨,如破損或無損應及時更換
三、禮賓槍管理制度
(一)執行任務時,方隊成員使用56式禮賓槍,護旗手使用95式步槍
(二)存放於國旗護衛隊裝備庫,保證一周擦拭一次
(三)每次使用前後,必須清點禮賓槍數量,防止丟失;定期檢查槍枝零件,及時上報、維修並記錄
(四)在任何場合下,如不攜槍,必須將禮賓槍擺放整齊,扳機朝右放穩,或豎直置於槍架上
(五)非訓練要求及任務要求,不得私自觸動禮賓槍
(六)非隊內隊員一律不能觸碰,當在裝備庫以外的場合中不攜槍時,隊內所有隊員有義務保護隊內的所有槍械,必須時刻注意管理,防止隊外人員接觸
(七)使用槍械時一律佩戴使用純白色手套
四、指揮刀管理制度
(一)執行任務時,由帶隊指揮官使用
(二)訓練及執行任務時,非帶隊指揮官者,未經隊長允許,不得觸動指揮刀
(三)日常不使用時應置於刀架上,長期不使用時應存放入專用箱中,指揮刀放置期間,任何人不得隨意觸動指揮刀
(四)應按正確的方法抽刀、入鞘,減少磨損
(五)定期保養時,套用乾柔毛巾輕輕擦拭刀身、刀鞘
註:每周日確定周一參加升旗儀式的人員後,到裝備庫領取裝備,周一升旗儀式結束後聽從隊長安排統一上交裝備。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訓練標準

對於國旗護衛隊來說,動作是一切的根本。整齊劃一的步伐、響亮的口號代表著國旗隊良好的精神面貌,是外界對國旗隊最直觀、最直接的印象。所以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訓練方法,確保訓練效果明顯提高顯得尤為重要。
訓練內容:日常訓練內容主要有軍姿、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間轉法、集合、解散、整齊、報數、蹲下、起立、敬禮、齊步與立定、正步與立定、跑步與立定、原地踏步走、隊形佇列行進、旗台動作、56禮賓槍訓練、指揮刀訓練等內容,特殊時期有特別規定的除外。重大活動訓練內容要按照相關規定或者要求進行,如運動會開幕式。
單軍動作標準
(一)在佇列中必須:
1、堅決執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2、按規定的順序列隊,牢記自己的位置,姿態端正,精神振作;
3、集中精力聽指揮員的口令,動作要迅速、準確、協調一致;
4、保持佇列整齊、肅靜、自覺遵守佇列紀律;
5、將學到的佇列動作,自覺地用於訓練和日常生活中;
(二)立正
立正是軍人的基本姿勢,是佇列動作的基礎。
口令:立正。
要領:兩腳跟靠攏並齊,兩腳尖向外分開約60度;兩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體正直,微向前傾;兩肩要平,稍向後張;兩臂自然下垂,手指併攏自然微屈,拇指尖貼於食指的第二節,中指貼於褲縫;頭要正,頸要直,口要閉,下頜微收,兩眼向前平視。
(三)稍息
口令:稍息。
要領:左腳順腳尖方向伸出約全腳的三分之二,兩腿自然伸直,上體保持立正姿勢身體重心大部分落於右腳。攜槍(筒、炮)時,攜帶的方法不變,其餘動作同徒手。稍息過久,可自行換腳。
停止間轉法
(四)跨立(即跨步站立)
跨立主要用於軍體操,執勤和艦艇上站立等場合,可與立正互換。
口令:跨立。
要領:左腳向左跨出約一腳之長,兩腿自然伸直,上體保持立正姿勢,身體重心落於兩腳之間。而手後背,左手握右手腕,右手手指並擾自然彎屈,手心向後。攜槍時不背手。
(五)整齊
整齊:是使列隊人員按規定的間隔、距離,保持行、列齊整的一種佇列動作。整齊分為向右(左)看齊和向中看齊。
口令:向右(左)看--齊。
要領:基準兵不動,其他士兵向右(左)轉頭(持槍、炮時,聽到預令,迅速將槍、炮稍提起,看齊後自行放下)、眼睛看右(左)鄰士兵腮部,前四名能通視基準兵,自第五名起,以能通視到本人以右(左)第三人為度。後列人員,
先向前對正,後向右(左)看齊。
口令:以×××同志為準,向中看--齊。
要領:當指揮員指定以“×××同志為準(或以第×名為準)”時,基準兵答“到”,同時左手握拳,大臂前伸與肩略平,小臂垂直舉起,拳心和向右。聽到“向中看--齊”的口令後,迅速將手放下,其他士兵按照向右(左)看齊的要領實施。
口令:向前--看。
要領:迅速將頭轉正,恢復立正姿勢。
一路縱隊看齊時,可下達“向前對正”的口令。
(六)報數
口令:報數。
要領:橫隊從右至左(縱隊由前向後)依次以短促洪亮的聲音轉頭(縱隊向左轉頭)報數,最後一名不轉頭。數列橫隊時,後列最後一名報“滿伍”或“缺×名”。連集合時,由各排長在佇列內向指揮員報告人數。如“第×排到齊”或“第×排實到××名”。
必要時,連也可統一報數。
要領:連實施統一報數時,各排不留間隔,要補齊,成臨時編組的橫隊隊形。報數前,連指揮員先發出“看齊時,以一排長為準,全連補齊”的預告,爾後下達“向右看--齊”口令,待全連看齊後,再下達“向前--看”和“報數”的口令,報數從一排長開始,後列最後一名報“滿伍”或缺×名”。
(七)敬禮、禮畢
敬禮分為舉手禮、注目禮和舉槍禮。
1、敬禮
口令:敬禮。
向右看--敬禮。
(1)舉手禮。
要領:上體正直,右手取捷徑迅速抬起,五指併攏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約2厘米處(戴無帽檐帽時,微接太陽穴上方帽牆下沿),手心向下,微向外張(約20度),手腕不得彎屈,右大臂略平,與兩肩與兩肩線一線,同時注視受禮者。
(2)注目禮
要領:面向受禮者成立正姿勢,同時注視受禮者,並目迎目送(右、左轉頭角度不超過45度)。
2、禮畢
口令:禮畢
要領:行舉手禮者,將手放下,行注目禮者徒手或背槍時,停止間,應面向受禮者立正,舉手敬禮,將頭轉正;行舉槍禮者,將頭轉正,右手將槍放下,使托底鈑輕輕著地,同時左手放下,成持槍立正姿勢。
(八)坐下。
口令:坐下。
要領:左小腿在右小腿後交叉,迅速坐下,兩手自然放在兩膝上,上體保持正直。
(九)蹲下
口令:蹲下。
要領:右腳後退半步,臀部坐在右腳跟上(膝蓋不著地),兩手自然放在兩膝上,上體保持正直。蹲下過久,可自行換腳。
(十)起立
口令:起立。
要領:全身協力迅速起立,成立正姿勢或成持槍(炮)、肩槍(筒)立正姿勢。
(十一)向右(左)轉
口令:向右(左)--轉
要領:以右(左)腳跟為軸,右(左)腳跟和左(右)腳掌前部同時用力,使身體和腳一致向右(左)轉90度,體重落在右(左)腳,左(右)腳取捷徑迅速靠攏右(左)腳,成立正姿勢。轉動和靠腳時,兩腿挺直,上身保持立正姿勢。
半面向左(左)轉,按向右(左)轉的要領轉45度。
(十二)向後轉
口令:向後--轉。
要領:按向右轉的要領向後轉180度。
(十三)行進
行進的基本步法分為齊步、正步和跑步,輔助步法分為便步、踏步和移步。
1、齊步
齊步是軍人進行的常用步法。
口令:齊步--走。
要領:左腳向正前方邁出約75厘米著地,身體重心前移,右腳照此法動作;上
體正直,微向前傾;手指輕輕握攏,拇指貼於食指第二節;兩臂前後自然擺動,向前擺臂時,肘部彎屈,小臂自然向里合,手心向內稍向下,拇指根部對正衣扣線,並與最下方衣扣同高(著夏季作訓服時,與第四衣扣同高;著冬季作訓服時,與第五衣扣同高;著水兵服時,與腰帶同高),離身體約25厘米;向後擺臂時,手臂自然伸直,手腕前側距褲縫線約30厘米。行進速度每分鐘116—112步。
2、正步
正步主要用於分列式和其它禮節性場合。
口令:正步--走。
要領:左腳向正前方踢出(腿要繃直,腳尖下壓,腳掌與地面平行,離地面約25厘米)約75厘米,適當用力使全腳掌著地,同時身體重心前移,右腳照此動作;上體正直,微向前傾;手指輕輕握攏,拇指貼於食指第二節;向前擺臂時,肘部變屈,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內稍向下,手腕下沿擺到高於最下方衣扣約10厘米處(著夏季作訓服時,約與第三衣扣同高;著水兵服時,手腕上沿距領口角約1.5厘米),離身體約10厘米;向後擺臂時(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側距褲縫線約30厘米。行進速度每分鐘111—116步。
3、跑步
跑步主要用於快速行進。
口令:跑步--走。
要領:聽到領令,兩手迅速握拳(四指蜷握,拇指貼在食指第一關節和中指第二節上),提到腰際,約與腰帶同高,拳心向內,肘部稍向里合。聽到動令,上體微向前傾,兩腿微彎,同時左腳利用右腳掌的蹬力躍出約85厘米,前腳掌先著地,身體重心前移,右腳照此法動作;兩臂前後自然擺動,向前擺臂時,大臂略直,肘部貼於腰際,小臂略平,稍向里合,兩拳內側各距衣扣線約5厘米;向後擺臂時,拳貼於腰際。行進速度每分鐘170—180步。
4、便步
便步用於行軍、操練後恢復體力及其它場合。
口令:便步--走。
要領:用適當的步速、步幅行進,兩臂自然擺,上體保持良好姿態。
5、踏步
踏步用於調整步伐和整齊。
停止間口令:踏步--走。
行進間口令:踏步。
要領:兩腳在原地上下起落(抬起時,腳尖自然下垂,離地面約15厘米;落下時,前腳掌先著地),上體保持正直,兩臂按齊步走或跑步擺臂的要領擺動。踏步時,聽到“前進”的口令,繼續踏2步,再換齊步或跑步行進。
6、移步(5步以內)
移步用於調整佇列位置。
(1)右(左)跨步
口令:右(左)跨×步--走。
要領:上體保持正直,每跨1步並腳1次,其步幅約與肩同寬,跨到指定步數停止。
(2)向前或後退
口令:向前×步--走。
後退×走--走。
要領:向前移步時,應按單數步要領進行(雙數步變為單數步)。向前1步時,用正步,不擺臂;向前3、5步時,按照齊步走的要領進行。向後退時,從左腳開始,每退1步靠腳一次,不擺臂,退到指定步數停止。
(十四)立定
口令:立--定。
要領:齊步和正步時,聽到口令,左腳再向前大半步著地,兩腿挺直,右腳取捷徑迅速靠攏左腳,成立正姿勢。跑步時,聽到口令,再跑2步,然後左腳向前大半步(兩拳收於腰際,停止擺動)著地,右腳靠攏左腳,同時將手放下,成立正姿勢。踏步時,聽到口令,左腳踏1步,右腳靠攏左腳,原地成立正姿勢(跑步的踏步,聽到口令,繼續踏2步,再按上述要領進行)。
(十五)步法變換
步法變換,均從左腳開始。
齊步、正步互換,聽到預令,即換正步或齊步行進。
齊步換跑步,聽到預令,兩手迅速握拳提到腰際,兩臂前後自然擺動;聽到動
令,即換跑步行進。
跑步換齊步,聽到口令,繼續跑2步,然後,換步行進。
行進間轉法
1、齊步、跑步向右(左)轉
口令:向右(左)轉--走。
要領:左(右)腳向前半步(跑步時,繼續跑2步,再向前半步),腳尖向右(左)約45度,身體向右(左)轉90度時,左(右)腳不轉動,同時出右(左)腳按原步法向新方向行進。
半面向右(左)轉走,按向右(左)轉走的要領轉45度。
2、齊步、跑步向後轉
口令:向後轉--走。
要領:左腳向右前邁出約半步(跑步時,繼續跑2步,再向前半步),腳尖向右約45度,以兩腳的前腳掌為軸,向後轉180度,出左腳按原步法向新方向行進。
(十六)出列、入列
單個軍人和分隊出、入列均用跑步(5步以內用齊步,1步用正步),或按照指揮員指定的步法執行;因故出、入列要報告(須經允許)。
1.出列
口令:×××同志(或第×名),出列。
要領:出列軍人聽到呼點自己姓名或序號“出列”的口令後,應答“是”,然後,進到指揮員右側前適當位置或指定位置,面向指揮員成立正姿勢。
(1)位於第一列(含一列橫隊)的軍人出列,按本條上述規定執行。
(2)位於中列(路)的軍人出列,向後(左)轉,待後列(左路)同序號的軍人向右後跨1步(左後退1步)讓出缺口後,按本條的上述規定實施出列;位於“缺口”的位置的軍人,待出列軍人出列後,即復原位。
(3)位於最後一列的軍人出列,先退1步,然後,按本條有關規定實施出列。
2.入列
口令:入列。
要領:聽到“入列”口令後,應答“是”,然後,按出列的相反程式入列。
指揮刀訓練標準
全套動作:
握刀-抽刀-立刀-舉刀-托刀-敬禮-禮畢
左手握住刀鞘上部掛鏈部分,提起左手,半靠腰際,左肩放平,左肘向前迎,肘部與身體處於同一平面,同時保持刀身斜向上45度,刀柄略向身體內側傾斜30度。齊步行進時,右手擺臂,左手托刀(將刀拔出後,左手姿勢不變,握住刀鞘)。
第一步 握刀:將刀身向身體內上方略微抬起(迎右手),同時右手迅速從身體前部握住刀柄,小臂伸直,右手肘部向前迎起。
第二步 抽刀:右手自然流暢地將刀從刀鞘中抽出,迅速舉到身體右側的前上方,右臂約與身體成170度向上(右臂平面與上體垂直),抽出過程中手腕發力使刀身豎直,刀刃向前。
注意:抽刀過程中右手儘量貼緊身體,肘部向後拉以帶動刀的抽出,刀身軌跡約為身體左前方不遠處,刀刃軌跡始終與刀身軌跡相同(即刀身平面與刀運動軌跡平面平行);在將刀舉起過程中使刀尖的抬起儘量均勻分布到手的抬起過程(即要保證手快到最高點時,刀尖已經快到最高點),這時將手腕輕輕一轉,使刀刃朝向正前方即可,此方法可以使拔刀變得流暢、優美和省力。
第三步 立刀:將刀抽出後,保持刀身豎直,同時右手肘部發力向下拉,大臂緊貼身體,小臂與大臂和身體平面各成90度,此為舉刀的預備動作。
第四步 舉刀:保持刀身豎直,右手劃一個弧線從身體正前側將刀向上抬起,同時刀面與身體平行,眼睛平視刀上的“旗”字,距離約5厘米,肘部和手腕的連線與豎直線成45度,兩肩放平,雙眼目視前方。
說明:正步走第一步時握刀,第二步抽刀,第三步立刀,第四步舉刀。此時要求手腳一致,協調迅速。握刀、抽刀、立刀、舉刀每個動作必須與踢正步一樣,在一瞬間完成,中間稍有停頓,有節奏感。概括起來就是三個字:快準穩。快,動作要迅速果斷,與腿部動作一致;準,要定型定位,一步到位,握刀和抽刀要一次成功;穩,要能充分控制刀身,上來不晃不搖。
第五步 托刀:肘部發力將刀從身體前部取捷徑轉換成托刀姿勢,右手手腕迅速下沉,右手虎口順勢握住刀柄向後用力使刀面貼於大臂中下部,同時拇指和食指握緊刀柄,其餘三指併攏伸直,貼於護手。
說明:托刀是正步換齊步時的動作,右腳落下時托刀,同時將身體向上挺拔。行進時,保持托刀姿勢,右臂前後擺動,向前擺臂時略向身體內側靠攏(與齊步走擺臂類似);擺臂幅度要做到“前不露肘,後不露手”,誇張優雅;擺臂時,刀面要與大臂貼緊,不能上下前後晃動。
第六步 敬禮:
托刀變立刀,手腕上升,同時伸直的三指握緊刀柄,恢復立刀姿勢,立刀是舉刀的預備動作。舉刀要配合“敬禮”的口號,同時進行。
舉刀敬禮,要領同舉刀。
第七步 禮畢:要領同托刀。
說明:以上兩種動作是在升國旗原地敬禮時用到的,要領與行進時一樣。
在舉行升旗儀式時,刀手的轉體、行進、停止等動作一定要優雅莊重,講究沉穩而有力,動作要保證迅速準確,但中間的停頓卻要稍微大一些,這樣才能突出國旗護衛隊不可褻瀆的莊重和肅穆。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升降旗制度

國旗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每一位公民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為進一步增強全體學生的國家觀念和國旗意識,完善升降國旗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院系要組織學生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提高學生對升國旗重要意義的認識;
二、每天早晨在西區國旗廣場舉行升國旗儀式(寒暑假、惡劣天氣除外),重大節日或紀念日由學校統一組織舉行升國旗儀式。每周星期一早晨的升國旗儀式實行院系輪流制度,由院系組織學生參加升旗(院系學生會主席主持升國旗儀式),參加人員為本院系所有學生和工作老師。升國旗儀式的程式為:出旗、升國旗奏國歌、學生代表主題發言、院系領導老師專題講話、國旗護衛隊隊員愛國主義教育演講。各院系應當在升旗活動周內,配合本次活動出一期板報或舉辦一次“愛國旗”活動,並在活動後將本院系升國旗教育活動的全部資料、學生代表的發言稿和領導講話稿等資料一式兩份,一份院系留存,一份報送團委存檔;
三、升旗具體要求:
1、升旗時間為每天冬季早晨7:00,夏季早晨6:45;降旗時間統一為18:20 。
2、升旗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桿頂;降旗時,不得使國旗落地。不允
許升掛破損或不符合規格的國旗,不允許有倒掛旗和升旗不到位的情況出現。
3、每周一升降國旗按院(系)輪流負責,具體順序由校團委安排。
4、集體升旗前,各院(系)要先集合隊伍,同時向院團委的檢查人員報告出席人數。
5、升旗時,參加升旗儀式的人員要面向國旗,唱國歌,行肅穆禮。待升國旗儀式完畢後,方可自由行動;
6、在升降過程中,所有經過旗桿的師生員工都應自覺停下,面向國旗行注目禮。
7、國旗下講話內容稿應事先報院團委審閱。
8、如遇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應有專人第一時間降旗,降旗後,由旗手和護旗手按規定妥善保管國旗。
四、各院系要結合升國旗活動,開展富有特色的愛國主義教育、革命傳統教育、國情教育,以增強學生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五、學校將加強對各院系組織學生參加升旗教育活動的檢查和指導,並評選優秀組織單位。

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新隊員入隊宣誓誓詞

面對國旗我莊嚴宣誓:
我志願加入新鄉學院國旗護衛隊,我會嚴格遵守《國旗法》、自覺遵守國旗護衛隊章程,繼承和發揚國旗護衛隊精神,堅決完成各項任務。用我火紅的青春譜寫國旗禮讚,用我生命的熱血捍衛國旗尊嚴,時刻為國旗護衛隊準備著,願意為國旗護衛隊無私奉獻。
宣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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