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區國土資源局

新都區國土資源局

新都區國土資源局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土地、礦產資源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起草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管理的地方性實施辦法或細則草案;研究擬定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政策;組織貫徹實施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都區國土資源局
  • 負 責 人:胥學彬
  • 職      務:新都區國土資源局局長
  • 辦公地址:新都區
基本信息,工作職能,

基本信息

負 責 人:向波
職 務:新都區國土資源局局長
辦公地址:新都區

工作職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其他土地專項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規劃;編制土地、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的政策;組織貫徹實施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辦法。
三、監督檢查各鎮鄉街辦執行土地、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情況;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並組織調處土地、礦產權屬糾紛;查處土地、礦產違法案件。
四、貫徹實施耕地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整理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負責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管理和監督工作,確保全區耕地占補平衡,穩定耕地面積。
五、貫徹實施地籍管理辦法,負責土地資源和礦產資源的調查與評價、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依法負責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發證等工作。
六、擬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策收購管理辦法;負責土地的儲備和監督工作;擬定、申報農用地轉用方案、土地徵收方案、補充耕地方案、負責農村集體土地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工作。
七、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承辦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土地補償、安置補償的徵收和劃轉工作。
八、依法管理礦產資源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承擔礦產資源儲備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和使用,依法對地質環境保護進行監督管理。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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