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文物管理所為歸口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的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邵縣文物管理所
- 地點:新邵縣
- 職責:文物發展規劃
- 屬性: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新邵縣文物管理所為歸口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的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湖南省文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文物發展規劃,制訂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宣傳等業務工作;審批全縣城鄉基本建設、生產建設和農田水利建設中的文物搶救性發掘,審批縣級文物單位的維修項目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申報市、省級、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加強對全縣文物市場的管理,依法查處文物經營單位和個人違反文物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對查處盜竊、盜掘、破壞、走私和非法經營文物的案件提出文物管理方面的專業性意見;承擔博物(文物)館免費對外開放工作。
新邵縣文物管理所內設辦公室、文物保護股、法規股3個股(室),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正股級)2名,股(室)長(正股級)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