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民法律常識

新農民法律常識

《新農民法律常識》是2009年3月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袁任新、陳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農民法律常識
  • 作者:袁任新、陳潔
  • 出版社:河北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3月
  • 頁數:116 頁
  • 定價:10.8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202047507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新農村建設叢書:新農民法律常識》主要內容包括:憲法部分、民法部分、企業告工商局,是民事案件還是行政案件、撤銷死亡宣告後,婚姻關係如何處理、條件成立仍不騰房,怎么辦、家狗咬人,誰來賠償、刑法部分、行政法部分等。

圖書目錄

憲法部分
1.迷信是宗教信仰嗎?
2.《荒山造林承包契約》是否有效?
3.誰可以成為村委會主任候選人?
民法部分
4.企業告工商局,是民事案件還是行政案件?
5.被欺瞞買病牛,所受損失誰來賠?
6.醫藥費誰來承擔?
7.幼稚園是否要承擔全部責任?
8.監護人並非為被監護人的利益能否處分其財產?
9.工錢找誰要?
10.撤銷死亡宣告後,婚姻關係如何處理?
11.合伙人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對內按份分擔
12.未經註冊的企業能否獨立承擔責任?
13.企業法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契約是否有效?
14.僱主應否對受僱人執行職務的行為負責?
15.未到法定婚齡登記,婚姻是否有效?
16.明知借款為賭博,起訴還款能否得到支持?
17.乘人之危抬高價,這樣的行為能否受到法律保護?
18.明知有假購買,買賣關係能否成立?
19.以物質利益誘簽契約,精明村民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20.因重大誤解而為的民事行為能否撤銷?
21.條件成立仍不騰房,怎么辦?
22.如何授權委託?
23.項鍊被偷向誰要?
24.已預付部分貨款的彩電遭受損害風險誰擔?
25.一物二賣時應如何處理?
26.(1)合伙人擅自處分了共有物,該怎么辦?
(2)秦某能否轉讓與鄭某共有的宅基地?
27.自家地里挖出的寶物能不能歸自己所有?
28.李家村阻塞自然水流,袁家村要求拆除能否獲支持?
29.明知是別人家的,占有後受損是否應當賠償?
30.“多管閒事”支付的費用由誰來承擔?
31.自定鄰居是小偷,失主的行為是否構成名譽侵權?
32.劣質飼料坑害養鴨戶,農戶能否獲賠?
33.魚塘遭污染七家公司擔責?
34.5歲孩童被鐵門砸死,死者父母能否獲賠償?
35.家狗咬人,誰來賠償?
36.二十年前被砸殘,主張權利能否獲支持?
……
刑法部分
行政法部分
其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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