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第十二居民委員會是貴州省的地名,因屬新華辦事處管轄,居委會按序數排列而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華第十二居民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Xīnhuá Dìshí'èr Jūmínwěiyuánhuì
- 廢止年份:2001年
- 設立年份:1954年
地名含義,歷史沿革,
地名含義
按序數排列和行政職能命名。
歷史沿革
解放初為讀報組,1954年成立居民委員會,屬新橋派出所,1958年隨新橋併入新華辦事處,1967年改為第十二革命居民委員會,1977年恢復現名。歷任居民主任有周碧榮、李可詢、鉞素華、謝惠仙、章佩珠,現任主任劉玉珍。2001年8月,根據中辦、國辦關於轉發《民政部關於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和辦事處按照區“社區辦”的統一部署,辦事處按照地域、人群、便於管理和認同感等要素以及社區資源情況,將新華第九、第十、第六、第八、第十一、第十二居民委員會整合建立箭道街社區居民委員會,將新華第十三、第十二居民委員會整合建立神奇路社區居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