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縣社保局

新興縣社保局

新興縣社保局是新興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社會保障事業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興縣社保局
  • 隸屬:新興縣人民政府
  • 現任局長:黎卓民
  • 性質: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領導班子,主要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以及縣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直接經辦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的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三、負責全縣各項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參保單位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帳戶的信息資料。
四、匯總編制全縣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的財務報告;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稽查工作。
五、受委託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具體方法;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
六、開展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服務工作。
七、負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任職資格、上崗標準、業務培訓規劃、考核規範以及內部自律工作。
八、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擬定社會保險宣傳計畫。
九、負責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和個人帳戶管理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黎卓民
負責本局的全面工作,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法規,研究我縣社會保險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實施辦法,完成社會保險擴面徵收的各項指標和縣委縣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羅英偉
協助局長抓好社會保險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和業務培訓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的待遇核發1股、待遇核發2股、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股和稽核股,負責社會保險各項待遇核發等工作。
副局長:陳志忠
協助局長抓好社會保險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和業務培訓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保險關係股,負責社會保險各項征繳等工作,按規定調整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副局長:羅卓慧
協助局長抓好本局的行政管理工作,分管辦公室、財會股。負責組織、人事、維穩、信訪、計生和工青婦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統籌協調和政務運轉工作,承辦局機關日常事務;組織開展社會保險經辦事務的綜合調研,起草計畫,總結及綜合性檔案資料;負責會議、督辦、文秘、檔案、保密、保衛和接待聯絡、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人事、教育、黨務、紀檢、監察和工青婦、計生及精神文明工作;承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範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社會保險宣傳、諮詢及信訪工作;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網路系統管理工作;指導局計算機運行業務及信息標準化建設;負責本局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管理,維護計算機硬體和軟體;負責各項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採集、整理、管理工作及基金到帳業務;做好本股室崗位責任制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財務股
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徵收、支付、結存的核算管理;編制基金年度預算、決算報告、會計報表、統計報表;負責統計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處理銀行票據業務;負責本局財務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做好本股崗位責任制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保險關係股
負責管理社會保險登記、年審和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作;按規定調整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銜接社保費徵收業務;負責社會保險關係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建立和管理個人帳戶、檔案資料以及各項社會保險徵收台帳;負責對參保單位基本資料庫的帳戶、賬號、開戶銀行錄入、修改;指導全縣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防止和糾正拒繳、欠繳、瞞報的行為;負責建立欠費單位檔案和披露欠費大戶;組織開展社會保險業務稽核工作,完成局下達的各項指標任務;落實好本股室崗位責任制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待遇核發1股
負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的認定、待遇審核和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建立和管理領取待遇人員的資料以及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支付台帳;辦理一次性個人賬戶支付和一次性老年津貼支付業務;按照有關檔案規定,定期調整待遇水平;負責全縣特殊工種病退和因工傷提前退休待遇審核工作;落實好本股崗位責任制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待遇核發2股
負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領取資格的認定;審核參保人員的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參與基本醫療保險費待遇支付標準的調整測算;對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進行費用結算,並參與監督管理;負責離休人員、公費醫療人員醫療統籌的管理;落實好本股崗位責任制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稽核股
負責定期分批對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進行檢查、審計,如申報的繳費工資與職工實際發放工資不符,有瞞報、漏報繳費工資行為的,責令其改正;負責查閱審核參保單位經營狀況和繳費能力,並督促檢查未參保單位或個體人員參保;負責對參保單位、個體人員欠費進行催繳,督促其制定並履行還款計畫協定;負責配合地稅部門和相關業務股室做好基金征繳、清欠工作;負責定期開展各項業務的內部監督工作,受理民眾舉報問題的調查;負責受理冒領、騙保案件的調查和查處工作,並及依法追回違規所得;負責配合勞動監察機構開展相關稽核監督工作;負責各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藥店的稽核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農保股
負責農村養老保險待遇審核發放工作;建立和管理待遇領取人員的資料以及支付台帳;做好對所有參保人員待遇支付的紙質材料歸集、分類、存檔工作;按時上傳待遇核發的數據和接收省局發放數據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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