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空調用電動壓縮機總成

《新能源汽車空調用電動壓縮機總成》是2019年10月8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能源汽車空調用電動壓縮機總成
  • 外文名:New energy electrically driven compressor assembly for automobile air conditioning
  • 標椎編號:T/ZZB 1208—2019
  • 國民經濟分類:C361 汽車整車製造
  • 發布日期:2019年10月08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0月31日
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起草單位

本標準由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牽頭組織制定。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浙江三田汽車空調壓縮機有限公司。本標準參與起草單位:浙江省汽車空調產品質量檢驗中心、浙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龍泉汽車配件行業協會、龍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嘉興森藍檢測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方圓金屬材料檢測有限公司、嘉興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浙江省特種設備科學研究院、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排名不分先後)。

起草人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林劍、孫麗穎、熊樹生、閆國海、劉永清、李述亭、馬再生、葉俊、葉必文、劉釗、許曉寧、梁翼智、吳萍、畢永欽、楊志慧、黃群、李夏書、孔祥榮、安振幫、肖艷賓、胡玥、傅俊磊、丁勇、方軍、鄭勇軍、楊恆、范志榮、王小龍。

主要技術

本標準規定了新能源汽車空調用電動壓縮機總成(以下簡稱“電動壓縮機總成”)的術語和定義、型式和基本參數、基本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貯存和質量承諾等。
本標準適用於電源額定電壓等級48 V~1000 V容積式新能源汽車空調用電動壓縮機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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