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改革

新聞改革是1979年由上海新聞界首先提出的一個概念,隨後很快在新聞界和新聞學術界普及。開始主要是指新聞業務的改革,如提倡寫短新聞、新聞採訪抓“活魚”等等。1984年以後,改革新聞體制也成為討論中的改革內容。1987年,這個概念被寫入有關的正式檔案中。

1989年6月以後,這個概念主要指以下四點內容:(一)完善新聞單位內部的領導體制。實行總編輯(社長、台長)負責制的單位,總編輯要敢於負責,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一些重要言論和敏感問題,則應及時請示中央和地方黨委。在新聞單位內部的中下層,完善記者和編輯對部門主任、部門主任對總編輯的分級負責制。(二)要把新聞報導的立足點真正轉移到面向民眾上來,充分利用有限的版面、畫面和時間,儘量多提供一些廣大民眾所需要的信息,反映他們的呼聲和要求;繼續壓縮各級領導幹部一般活動的報導,多側面地宣傳人民民眾在四化建設和改革開放中的創造性活動。(三)要改革新聞宣傳的內容。加強和改革經濟宣傳、科技宣傳、民主與法制的宣傳。(四)要改革新聞宣傳的形式。提倡短新聞、短文章,標題製作必須有內容、切題、醒目和傳達更多的信息,版面設計突出重點,新穎別致。在整個新聞改革中,要注意處理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