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批評泛指人們運用新聞媒介開展批評的活動,又指批評的新聞報導和評論。原稱“報刊批評”,是從馬克思語逐漸演化而來的概念。馬克思在1843年寫的《摩塞爾記者的辯護》中說:“在報刊上治人者和治於人者同樣可以批評對方的原則和要求”。(《馬克思恩格斯論新聞》第119頁)我國的新聞批評最先在報刊上進行,1976年粉碎“四人幫”以後,廣播、電視中的批評報導漸多。
中共中央於1981年作出《關於當前報刊新聞廣播宣傳方針的決定》,提出廣播電台同報刊一起,要積極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到80年代中期,報刊、廣播、電視上的批評被統稱為“新聞批評”。新聞批評僅指在政黨內部、人民內部對錯誤所作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以及對批評的反批評。社會主義的新聞批評是馬克思主義理論指導下的新聞實踐,是工人階級政黨及人民內部進行自我教育的好形式。1950年、1954年和1981年,中共中央分別作決議或決定,倡導新聞批評。在人民內部開展新聞批評要有明確的目的,採取正確的方針和原則,要掌握批評的方法、分寸、口徑、比例、篇幅、位置,要努力最佳化批評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