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魯—撒克遜模式又稱“
新美國模式”,是指80年代裡根和柴契爾夫人發動新保守主義革命後發展起來的
經濟模式;“
萊茵模式”是指萊茵河流經的國家,即瑞士、德國、荷蘭等西歐國家,也包括斯堪的納維亞國家所奉行的經濟模式。歐元區的國家屬於這個模式的範疇。
“
新美國模式”和“
萊茵模式”的差別,可以從
巨觀經濟、
中觀經濟和
微觀經濟三個方面分析。從
巨觀經濟看,美國賦稅水平低,歐洲賦稅水平高(兩者的
稅收收入大約各占GNP的30%和40%);從中觀經濟看,兩種模式對企業的投資方式不同,美國企業主要是金融市場
融資(約占80%),歐洲企業主要是通過
銀行貸款(約占60%—65%);從
微觀經濟看,企業的領導方式不同,美國是股東領導企業,歐洲則是合作管理制。“
新美國模式”體現了新保守主義所倡導放棄管制、削弱國家作用的所謂“國家最小化,市場最大化”原則,“
萊茵模式”則是社會民主主義思潮的產物,德國奉行的
社會市場經濟是“萊茵模式”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