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區環境保護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3年度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3年度新羅區環境保護局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共七個部分組成。

一、概述
局加強了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把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並做到了明確分工,責任到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紮實、穩妥地進行。為確保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從2008年4月份開始,我們要求各股、大隊、站起草檔案時,由人秘股把關,凡未涉及保密問題的、應向社會公開的檔案,在規定的20天內經保密小組審核、主要領導簽字後及時在新羅之窗及區檔案局、圖書館主動公開。同時,加強全局幹部職工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討論,組織開展了網路學習和考試,提高幹部職工對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
二、主動公開信息的情況
1、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2002~2013年,我局共主動公開189份檔案,其中2013年共主動公開25份檔案。
2、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我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環境監察執法信息、環境類業務培訓信息、環保大中型會議信息及其他工作動態等。
3、信息公開的形式:
(1)新羅區政府入口網站《新羅之窗》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2)新羅區檔案館和龍巖圖書館;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1、受理依申請公開的數量及辦理情況:
截止2013年底,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要求。
2、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1)屬於國家秘密或者公開後可能導致國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2)依法受保護的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後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3)本部門內部信息及內部公文;
(4)與行政執法有關的,公開後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危及他人人身權利的信息;
(5)法律、法規、規章禁止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截至2013年底,因無依申請公開,故不涉及收費及減免問題。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截至2013年底,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一項新工作,又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和技術性強的系統工程,任務重,難度大,要求高。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困難和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開覆蓋面有待於進一步擴大;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化和規範化有待進一步加強。
針對存在的問題,我局提出以下改進措施:一是提高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從全系統出發,以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來把握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總體工作之中,同整體工作一併抓好、落實好。二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各項制度建設,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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