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縣鹽業管理局

新縣鹽業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食鹽專營和鹽政管理工作,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經費實行自收自支,隸屬於信陽市鹽業管理局。新縣鹽業管理局前身為副食品公司(商業局下轄的二級機構),公司始建於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主營:菸酒、副食、食用鹽、工業用鹽及其它用鹽。1998年,按照國家鹽業體制改革政策精神,副食品公司從商業系統分離出來,單獨成立鹽業管理局,下設鹽業公司、副食品公司兩個二級機構,同時掛鹽業公司牌子,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單獨設定的新縣鹽業管理局為新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規格相當於新縣人民政府的副科級機構,政府授權行使鹽業管理職能。2002年—2008年新縣鹽業管理局(公司)連續榮獲省、市鹽業局授予的“食鹽專營達標單位”和“食鹽專營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2003年,新縣鹽業公司被評為A級食鹽批發企業,並順利通過中國鹽業協會的達標評審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組織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宣傳國家、省、市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規;參與研究制訂全縣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根據省、市計畫安排,編制全縣鹽業調拔、儲備、購銷計畫,組織實施全縣人民民眾的生活用鹽和工農業生產用鹽的供應工作。
3、負責全縣《食鹽零售許可證》的審批、發放和管理工作。
4、依法進行鹽政管理,查處鹽業違法行為。
5、負責監督食鹽批發和零售價格的執行;參與鹽稅、鹽價政策的調研、測算和方案制訂工作。
6、承辦縣政府及信陽市鹽業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織機構

內設鹽政股、業務股、財務股、辦公室。

領導班子

楊源:新縣鹽業管理局局長、書記兼新縣鹽業公司經理。
匡冬梅:新縣鹽業管理局副局長。
毋新根:新縣鹽業管理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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