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關於印發《2015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關於印發《2015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
新農計〔2015〕111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地、州、市農業局、財政局、畜牧局、農機局、水產局:
為加快推進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全面提高農技推廣服務效能,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推廣服務資金”,支持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4〕43號)要求,在充分徵求各地州市意見的基礎上,自治區農業廳、財政廳、畜牧廳、農機局、水產局共同研究制定了《自治區2015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州、市農業部門牽頭及時組織所屬項目縣(市),編制實施方案,及時報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5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深入推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全面提高農技推廣服務效能,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我區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進行補助。為確保政策落到實處,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著眼於新階段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需要,以滿足廣大農民的科技需求為出發點,以服務農民的成效為檢驗標準,通過明確職能、理順體制、最佳化布局、加強隊伍、充實一線、創新機制等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運行高效、服務到位、支撐有力、農民滿意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真正發揮好在農業技術推廣中的主導作用,不斷提高農業科技推廣服務效能,為農業農村經濟持續穩定快速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科技支撐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務
以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為核心,以激活運行機制為主線,以加強基層農技推廣隊伍建設為基礎,以服務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為重點,通過實施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不斷健全管理體制,完善服務機制、提升隊伍能力,提高服務效果,形成各級齊抓共管、各部門協同推進的良好局面。各地要按照“一主多元”的原則,在發揮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主導作用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市場化發展的思路、途徑和方式方法,通過市場化運作,體現先進農業技術的價值,為農技推廣服務市場化發展積累經驗。各地要開展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市場化試點。
(一)繼續推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
通過健全機構、明確職責、理順體制、穩定隊伍、創新機制、最佳化模式、強化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推動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健康發展。要繼續加強對縣級農業部門的指導和管理,緊緊圍繞本縣農業農村經濟工作重點,強化公共服務職能,細化農技推廣服務目標任務,及時下達到各級農技推廣服務機構,分工到崗,責任到人,並通過嚴格的績效考評,強化對補助資金和農技人員的管理,切實做到獎懲分明,提高服務效能。
1.進一步鞏固改革成果,繼續推行縣管鄉用管理體制改革,全縣農技推廣人員統一調配,做到專人專崗專用。
2.全面推動農技推廣制度建設,建立健全人員聘用制度、推廣責任制度、工作考評制度、人員培訓制度、多元推廣制度等相關工作制度,並做到制度上牆,實現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落實農技推廣責任制度,明確農技人員的服務區域、服務對象和服務內容,量化工作指標和目標要求。建立農技人員工作考評制度,實行農民、主管部門、鄉鎮政府三方共同考核,農技人員的工資報酬、晉職晉級、業務培訓等與考核結果掛鈎。
3.科學測算並核定基層農技人員編制人數,要求縣鄉農技人員全部到位,實行編制實名制管理。在鄉鎮以下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人員不低於全縣農業技術人員總編制數的2/3。專業農業技術人員占總編制的比例不少於80%,各種專業人員的比例合理。
(二)不斷提升農技推廣服務效能
儘快完善並鞏固以“專家定點聯繫到縣、農技人員包村聯戶”為主要形式的工作機制和“專家+試驗示範基地+農技推廣人員+科技示範戶+輻射帶動戶”的技術服務模式,建立健全縣、鄉、村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基地網路,推進農業科技進村入戶,努力提高技術到位率。
1.遴選和認定試驗示範基地。各縣要依託種養大戶、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遴選和認定2-3個試驗示範基地,開展新品種、新技術、新機具引進、試驗、示範和技術培訓工作,使之成為農技人員抓技術推廣的“樣板田”、科研人員抓科技成果的“展示田”和良種良法結合的載體和平台,最大限度地挖掘品種和技術的增產潛力,充分調動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性,充分發揮其示範帶動效應。以科技示範基地為依託,大力推進農民田間學校建設,創新推廣模式。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基地要與高產創建示範片有所區別,並與至少1個農業科研教學單位緊密對接。
2.組織開展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遴選工作。根據當地農業主導產業制定相應的生產栽培技術規程,確定工作制度、技術方案、技術指導員,明確地塊和產量目標,大力推廣綜合標準化技術,使農民實現分戶經營、規模種植,在當地形成產業帶。在示範區內,因地制宜推薦一批糧經作物主導品種,結合良種推廣補貼等項目推進統一供種,探索完善適應各區域各作物各種植方式集成配套的精確定量栽培、測土配方施肥、節水農業技術等糧經作物高產優質生產技術體系,逐步向周圍推廣示範。每縣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入戶率和到位率達到95%以上。
3.加強科技示範戶培育。每個行政村遴選3-5個科技示範戶(含種植、畜牧、農機、漁業),示範戶要向當地種養大戶傾斜,切實加大扶持力度,在資金、政策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同時採取集中培訓、分戶指導、實地考察、觀摩交流等方式,指導農業科技示範戶套用、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提高其學習接受能力、自我發展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使科技示範戶成為農技推廣體系的重要成員。每個示範戶示範帶動周邊10-20個農戶,充分發揮示範帶動作用。
4.做好技術指導員的遴選工作,大力推行技術指導員包村聯戶責任制。每名技術指導員要聯繫10名以上的科技示範戶,按照示範戶建設內容和需求,分戶制定技術指導工作方案,在關鍵農時季節和關鍵生產環節搞好各項服務,在產前搞好信息引導、技術培訓、農資配送工作;在產中對所包鄉鎮搞好農業生產指導、新型農民培訓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幫助示範戶及時解決生產實際難題;在產後幫助農民搞好市場行銷、加工儲藏、產品運輸等,拓展服務範圍。
5.廣泛採用好的技術服務模式、集成輕簡適用的農業技術以及科學高效的運行管理機制,按照“一主多元”的原則,在發揮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主導作用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農業專業服務組織、農業科研教學單位等在農技推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為廣大農民提供更多的科技服務,滿足農民多層次、多領域、多形式的服務需求。
6.積極利用基於移動互聯的農技推廣服務雲平台、農業科技網路書屋等信息化服務手段推廣農業技術,建立農業專家諮詢系統,積極開展巡迴技術指導和服務,在關鍵季節、關鍵環節和農民有需求時,及時迅速開展技術指導和服務。
(三)加強農技人員隊伍建設
在做好基層農技人員崗位教育和知識更新工作的前提下,根據不同需求,採取異地研修、集中辦班和現場實訓等方式,大力開展農技推廣骨幹人才培養工作,探索建立農技人員“跟蹤科研、學習技術、快速套用”的長效機制。
1.強化對現有技術人員的崗位教育和知識更新培訓,根據不同需求,分層分類分批開展培訓。具體計畫如下:①組織參與農業部開展的“萬名農技推廣骨幹班人才培養計畫”,造就一批農技推廣領軍人才。②自治區各行業部門統一舉辦農技人員重點班培訓。一般不少於15天,主要開展現代農業理論、巨觀管理、經濟發展、農業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現代農業推廣理論與方法、農業公共信息服務和管理統計等方面的培訓和實踐。③縣(市、區)舉辦普通班培訓。一般不少於5天。重點圍繞當地主導產業,對基層農技推廣人員日常工作中經常使用的新品種、新機具以及急需了解的新技術、急需獲得的新方法進行培訓。
2.結合實施自治區現代農牧業人才支撐工程,進一步加強農技推廣人才培養。大力推行農業技術推廣首席專家負責制,逐步建立各縣各主導產業首席專家和專家團隊,提升專家的業務素質、專業水平和服務能力。開展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基層推廣專家培養計畫,遴選部分農技人員在新疆農科院等科研院所進行實地培養。開展基層農技人員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實訓計畫,抽調部分農技人員在現代農業科技示範園等示範園區開展實訓。
3.結合“特崗計畫”,鼓勵高校涉農專業畢業生到鄉鎮從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改善農業技術推廣隊伍結構,提升推廣服務水平。
三、實施內容
(一)補助範圍
根據2014年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實施情況,確定2015年補助項目縣83個,基本實現全覆蓋。實施項目的縣(市)必須按照中央和自治區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要求完成改革任務,必須在鄉鎮(或區域)一級有機構、有編制、有人員、有經費保障。地方各級財政對公益性推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要給予保障,把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持續加大對農業技術推廣、農民科技培訓、農技人員知識更新培訓等工作的支持力度。今年,自治區繼續將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作為延伸績效管理的項目之一,推進政策落實,並將考核情況與下一年度資金安排掛鈎。
(二)資金分配
自治區根據產業發展需要、產業規模大小、農技推廣工作開展、績效考評等情況,合理確定一定權重,以糧食生產為主,科學分配各農業縣補助資金,重點支持種植、畜牧、漁業及農機等實用技術服務。各縣由農業部門牽頭,會同當地財政、畜牧、農機、水產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科學分配種植業、畜牧業、農機和水產比例。將2015年補助資金分三個等次,按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三個標準直接切塊到83個縣。
(三)補助內容
1.農業技術推廣服務補助(占資金總額40%)。主要用於對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進村入戶開展技術服務所產生的交通、通訊、誤餐費等進行補助,及利用3G雲平台技術開展農技推廣服務的補助,具體操作實施由自治區根據國家試點要求統一安排(占資金總額25%,補助人員不得超出項目確定的技術指導員範圍);聘請技術專家的補助(占資金總額5%),用於聘請專家的差旅、交通、勞務等;完成農業技術推廣重大任務的績效獎勵(占資金總額5%),根據年中和年度考核對農技人員進行績效獎勵;技術資料印刷、制度建設及工作考評等管理費(占資金總額5%)。
2.農業科技示範補助(占資金總額40%)。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基地建設補貼,主要用於試驗示範基地購買農(獸)藥、化肥、飼料、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試驗設施裝備等物資,採取現代化推廣方式以及組織展示活動等補助;農業科技示範戶物化技術補貼,農業科技示範戶採用新品種、新技術的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以及購買農(獸)藥、化肥、飼料等補助;開展農業科技網路書屋建設(每縣1萬元);推行農民田間學校培訓等工作補助。
3.農業技術人員能力建設補助(占資金總額20%)。主要用於基層農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培訓和繼續教育所需的費用,農業技術人員參加異地研修、集中培訓和現場實訓,開展繼續教育等教材、場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訓費用;對實施“特崗計畫”,大學生到鄉鎮從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給予適當補助;在糧棉油糖高產創建項目實施區,要重點圍繞高產創建工作開展農技人員培訓和技術服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自治區專門成立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補助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農業廳,具體負責牽頭、抓總、協調、督促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項目的各項工作,制定項目申報指南、實施方案,協調處理項目實施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做好項目檢查驗收。各縣要成立由縣級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按照自治區實施方案和資金分配額度,制定縣級工作方案,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發揮縣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整體功能,推動政策到位、人員到位、資金到位、條件到位、制度到位。各縣由農業部門牽頭匯總畜牧、農機、水產等部門意見,制定項目縣實施方案,經縣政府和地(州、市)農業局、財政局同意後,正式檔案一式八份,於2015年6月20日前由地州統一報送自治區農業廳,電子版同時報農業廳、財政廳、畜牧廳、農機局、水產局。
(二)強化資金監管
各級財政、農業、畜牧、水產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補助資金使用與監督管理,確保補助資金及時到位,通過建立相關管理制度,規範資金使用方向,細化支出範圍,明確補助資金嚴禁用於發工資、辦公經費、基礎性農業科研、購買農業科技成果和專利以及與技術推廣服務無關的其他支出,確保專款專用,一旦發現違規違法行為,按律嚴肅處理。
(三)確保實施效果
經認定的全國農技推廣示範縣要先行先試,積極探索農技推廣新模式、新機制,充分發揮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各項目縣要建立健全農技推廣制度,編制主導產業區域分布和技術指導員包村服務圖,並實行制度上牆;要豎立農業科技試驗示範基地標牌、配備技術指導員胸牌、懸掛科技示範戶門牌,認真填寫《技術指導員手冊》和《科技示範戶手冊》;要充分利用全國農技推廣補助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填報補助項目基本信息,實現計算機管理。各項目縣要強化績效考核,完善崗位責任制、工作任務公開制和三方考評制,客觀衡量農技推廣人員工作情況和服務質量,將農技推廣服務工作量和進村入戶推廣技術的實績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將農民民眾對農技推廣人員的評價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將考核結果直接與工作補助和績效獎勵掛鈎,獎勵先進,督促後進,杜絕補助資金平均發放、違規補助,充分調動每個農業技術員的工作積極性。
(四)注重總結宣傳
各地要及時總結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經驗,積極探索符合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基層農技推廣服務績效管理辦法。大力宣傳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成果,深入報導周小賀“紮根基層、一心為農、求真務實、甘守清貧”的先進事跡,通過開展“最美農技員”推介活動,提高農技人員的責任心、使命感,帶動農技推廣能力與水平的不斷提升,促進基層農技推廣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各縣(市)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明確信息管理員,及時報送相關信息,及時上載中國農業推廣網,每月不少於4篇,並於2015年11月15日前將年度總結報告分別報送自治區農業廳、畜牧廳、水產局、農機局科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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