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重點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問題

為規範社會組織收費行為,提升社會組織服務質量,提高社會組織公信力,近日,自治區民政廳下發《關於進一步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的通知》,要求各地對社會組織利用業務主管部門影響、借用行政資源、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憑藉壟斷地位進行的亂攤派問題重點整治。

為規範社會組織收費行為,提升社會組織服務質量,提高社會組織公信力,近日,自治區民政廳下發《關於進一步整治社會組織亂攤派的通知》,要求各地對社會組織利用業務主管部門影響、借用行政資源、依靠代行政府職能或憑藉壟斷地位進行的亂攤派問題重點整治。
據了解,社會組織亂攤派問題具體表現在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社會團體強制企事業單位入會並收取會費,社會組織向企事業單位派捐索捐、強拉贊助等;強制企事業單位接受服務,並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等;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等方面。
《通知》要求,各全區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各地州務必在7月份指導社會組織完成對亂攤派問題進行自查自糾和違規收費清理工作。同時,在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的基礎上,注重加強社會組織誠信自律建設,進一步規範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建立和完善社會組織信息公開制度,穩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健全社會組織內部治理機制,切實提高社會組織的服務能力和社會公信力,推動建立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
據悉,自治區民政廳將在8月聯合全區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對各社會組織的收費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還存在亂攤派問題的社會組織,視情節依法整改或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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