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始建於1955年7月, “文革”期間撤銷,1978年8月經國務院批准恢復。辦事處為自治區人民政府派駐北京的正廳級辦事機構,主要負責所在地及華北、東北等地區有關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 成立時間:1955年7月
  • 地點:北京
  • 適用地區:北京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聯繫方式,

主要職責

(一)按照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自治區與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和北京市各有關部門政務、經濟等方面的聯絡工作。
(二)負責政務信息和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傳遞;為自治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決策提供參考;為自治區各廳局、地州和企業提供信息諮詢服務。
(三)協助自治區有關部門和地州市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協作、拓寬人才、技術、勞務、資金等渠道提供服務。協助做好駐京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政務公務接待工作。
(五)協助國家信訪局等部門和北京市有關部門做好新疆籍來京上訪人員的勸返工作,協調、指導自治區各地州市駐京聯絡機構辦理信訪勸返工作。協調處理新疆籍來京人員發生的有關事件。
(六) 負責對辦事處及所屬單位的財產進行監督管理,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七) 完成自治區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行政處室
(1)辦公室
協助辦事處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辦事處有關會議、文秘、機要、文印、檔案、保密、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人事、勞資、社保工作。負責信訪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新疆駐京單位和人員以及新疆籍經營人員、在校學生的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訪辦公室(行使行政職能,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由辦公室管理)的職能是協助北京市維護首都正常治安秩序,在自治區信訪局的指導下,積極開展對新疆籍進京非正常上訪人員的勸返工作。協調處理新疆籍來京人員發生的有關事件。
(2)信息聯絡處
負責政務、經濟信息的採集和編髮,為自治區招商引資、經濟協作提供服務。做好駐京機構和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新疆經濟促進會的日常工作。
(3)接待處
負責做好自治區領導和公務人員的接待工作。負責辦事處各服務部門的協調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4)財務處
負責辦事處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財務制度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審定預算方案,監督資金使用和運轉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有資產,並對辦事處所屬單位和經營管理予以指導和監督,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事業單位
招待所、後勤服務中心、北戴河干休所。
(三)企業單位
新疆飯店、日赫公司、旅行社。

聯繫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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