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法律直通車10: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實

新版法律直通車10: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實

《新版法律直通車10: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實務問答與案例精析》主要內容:為了使廣大讀者準確理解我國法律的具體內容和司法適用,使司法和執法工作者便於準確理解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立法意旨,依法行事、依法辦案,我們特組織了法律界、司法界的有關專家及資深律師,編寫了這套《法律直通車》叢書。此套叢書是一套實用性很強的通俗法律讀物。我們的目的,就是以生動活潑的形式去詮釋法律、法理,更好地宣傳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提高廣大公民的整體素質和法律意識。 此套叢書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第一,案例選題的合理性。目前,我國頒布的法律法規成千上萬,給公民學法用法帶來了極大的不方便。因此,此套叢書的選題,主要選擇那些影響大、覆蓋面廣、具有代表意義,與廣大公民生產、生活息息相的的典型經典案例進行逐一詳細的解說。 第二,案便內容的可讀性。作為通俗類讀物,叢書具有文筆生動、明白通暢的特點,尤其是這些大量的案例,均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作為法律讀物,叢書的法理、評析部分具有羅高的理論水平,概念表達準確,分析深入淺出。 第三,安案例的獨創性。叢書不是法學理論著作,也不是案例的簡單彙編,而是理論分析與經典案例的完美結合。

基本介紹

  • 書名:新版法律直通車10:行政訴訟 國家賠償實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頁數:384頁
  • 開本:32
  • 定價:26.00
  • 作者:高娃 趙春仁
  • 出版日期:2008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03682605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新版法律直通車10: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實務問答與案例精析》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新版法律直通車10: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實

作者簡介

高娃律師,高級合伙人,三級律師,獲得澳門科技大學法學碩士學位。曾取得律師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證書、律師從事國家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招投標法律業務資格證書。2004年期間當選北京市招標投標法專業委同會秘書長,2005年期間入選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庫。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實務問答
1 何謂國家賠償以及國家賠償具有哪些特點?
2 我國國家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3 我國國家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是如何確定的?
4 國家賠償與國家補償、民事賠償有哪些不同?
5 行政賠償的賠償範圍主要有哪些?
6 行政賠償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7 行政賠償有哪些當事人?
8 行政賠償的賠償義務機關如何確定?
9 行政賠償申請書包括哪些內容?
10 行政賠償的賠償程式有哪些規定?
……
第二部分 案例現場
第三部分 法律法規
後記

文摘

第一部分 實務問答
1.何謂國家賠償以及國家賠償具有哪些特點?
所謂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違法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
國家賠償是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的責任,與其他形式的賠償責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第一,國家承擔責任,機關履行賠償義務。國家賠償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由國家承擔法律責任,最終支付賠償費用,由法律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履行具體賠償義務,實施侵權行為的公務人員並不直接對受害人承擔責任,履行賠償義務。國家是抽象主體,不可能履行具體的賠償義務,一般由具體的國家機關承擔賠償義務,因此,形成了“國家責任,機關賠償”的特殊形式。
第二,賠償範圍有限。國家賠償是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造成的損害給予的賠償,屬於國家責任的一種形式。從賠償範圍來看,國家只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部分違法侵權行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國家賠償的範圍窄於民事賠償,屬於有限賠償責任。例如,對國家立法機關、軍事機關、司法機關的部分行為,即使造成了損害,國家並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賠償方式和標準法定化。與民事賠償有所不同,國家賠償的方式和標準是法定的。我國《國家賠償法》第4章規定了具體的賠償方式和標準。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以返還財產、恢復原狀為輔助方式。根據侵權損害的對象和程度不同,又有不同的賠償標準;賠償數額還有最高限制。對於多數損害,國家並不按受害人的要求和實際損害給予賠償,而是按照法定的方式和標準,以保障受害人生活和生存的需要為原則.給予適當的賠償。
第四,賠償程式多元化。國家賠償的另外一個特點是賠償程式多元化,受害人可以通過多種渠道取得國家賠償。我國《國家賠償法》規定了取得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的多種程式。受害人要求行政賠償,可以直接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中一挺起,還可以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受害人提出司法賠償請求,須先向司法賠償義務機關提出,然後再向其上級機關提出,最後才能向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但不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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