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第一節(1)
門前流水白苹花,
岸上無人小艇斜;
商女經過江欲暮,
散拋殘食飼神鴉。
唱歌的人載歌載舞,一手橫笛,一手擊鼓,身後眾兒揚聲以和,飛袂雎舞,其音協黃鐘羽末,如吳之聲,含思婉轉,有淇濮之艷,而少北地之慷慨激昂,間以眼前之皚皚白雪,大地冰封,卻是大相逕庭。
除了為首狀似瘋癲的歌者之外,身後眾兒男女,儘是本地人家,當此殘雪未融,冬陽初現的一霎,一行人舞竹擊節,踏著眼前這條蜿蜒的青石板道,一徑地迤邐而下,載歌還舞,漸行漸遠。歌聲下,那裂人肌膚的冬風也似欲振乏力。
兩隻灰毛狗奪門而出,直認著前行人狺狺而吠,闊口獠牙,十分猙獰。
有人聞聲而出,卻似晚了一步。
“咦,這是從何說起?”管二老爺直著一雙眉毛,嘖嘖稱奇地道:“這是皇甫松的‘竹枝’令,巴蜀之音,怎么會在咱們這個地頭上流行起來?怪事怪事,那領頭唱歌的人好嗓音,是誰?你們誰見過?”左右看了一眼,無人搭腔。
“咳!二老爺是說那唱歌的君探花?小人倒是見過幾次。”擱下了手上的煤車,老劉打對邊走了過來,一面向發須斑白、衣著講究的管二老爺拱手問安。
“君探花?”二老爺臉上透著稀罕,“難道他還是個探花?”
“這就不清楚了。”老劉搓著生有厚繭的一雙粗手訥訥道,“反正大家都這么稱呼他,有人還管他叫狀元呢,說是這個人學問可大了。”
“荒唐,”管二老爺一面扣好了身上的扣子,“這個人以前怎么沒見過,他是打哪裡來的?”
“回二爺的話,這可就不清楚了。”老劉擠巴著一雙見**淚的火眼,思索著,“許是南邊來的,來了總有個把月了,就住在河對邊,說是寫得一手好字。只是人怪得很,不太愛搭理人。二老爺是不是要傳他到衙門裡問話?”
“那倒不必,人家也沒犯案。”
說著,管二老爺揮揮手,支開了老劉。身邊的跟班兒趕上來遞上了一袋子煙,二老爺接過來抽了一口,一徑地邁著八字步,踱向面前白雪覆蓋著的流花河岸。
河水冰封,像是千萬里長的一條大銀龍,一徑地迤邐而西,把眼前大地雪原,一切為二。
長久以來,這流花一河,無負於河西四郡,給了當地居民多少富庶!土壤賴以滋潤,人民賴以為生。春化之後的河水,永遠是那么清澈,清得連水底游魚都歷歷在眼,更別說綿延兩岸的千里杏花所賦予人們的詩情畫意了。
冰封的河面上,有人用冰橇子在載運東西,老大的紅木樹幹,總有一人來高,拉拖在冰上■■作響,真怕那將解的春冰不勝負荷,一下子裂開來,連人帶牲口全數完蛋,人的命恁地不值錢哪。
管二老爺一袋子煙下了肚,算是過足了癮,啐了一大口濃痰,這才想起來回頭招呼小跟班兒套車,卻不知一陣子寒風襲來,打樹梢上簌簌落下了一天的花瓣兒,散落了他滿頭滿身。
仰起頭來看看,花色嫣然,紛紅一片,卻不是那幾株老樹盤根的臘梅,敢情是早生多情的桃花綻放了。
“這才多早晚,怎么連桃花都開了?老天爺,時令不對呀……”
看著,想著,管二老爺滿臉透著古怪。
也說不上是什麼真的古怪,只是管二老爺心裡卻久懸不下,他疑惑著像是有什麼禍亂,即將要在這片平靜的地方發生了。
手裡提著只活蹦亂跳的兔子,這個人老遠地打山那邊過來,時間總是在“未”時前後。
第一節(2)
一身灰布長襖,像是名貴的“灰背”里兒,卻有好些地方都已光板少毛,灰色的罩袍,都已磨得發了白,可是穿在他身上,倒也不顯得寒酸。
固然是“人要衣裝,佛要金裝”,可是穿衣服總得要有個架子,有了架子再看氣勢,也就是所謂的“氣宇”,這一點最重要。否則徒具其表,而無內涵,可就是所謂的“穿上龍袍不像皇帝”了。
皇帝不見得個個漂亮,更不一定身材魁梧,有的甚至於還很醜,其貌不揚,只是有一樣——“穿上龍袍就是像皇帝!”
這陣子雪下了總有個把月了。
好像就是在開始下雪的那一天,這個人就來了,一頭扎進了老梅盛開的山窪子裡。動手搭了兩間竹屋,他就住了下來,再也懶得動彈,一住個把月,直到現在為止,卻沒有絲毫要走的意思。
人人都知道,流花河岸盛產名貴的紅毛兔子,就是所謂的“赤兔”,小小一塊兔皮,只要腹背無損,總能值上兩把銀子。運氣好的獵戶,若能整個冬季收集到百張赤兔皮,製成整張的皮裘筒子,只此一筆生意,一家大小來年全年衣食無缺,說是發上一筆小財,應該不為過。只是細數流花河岸,每年來因以致富的獵人,卻是鳳毛麟角,簡直未之聞也。整個冬季下來,即使最稱幹練的獵人,能夠有上十張八張的赤兔兔皮,已經是很不錯的了。
比較起來,倒是“狐”還要好獵些,即使上好的“銀狐”也遠比赤兔要好獵得多。人稱狐狸最狡猾,這小小的“赤兔”卻比狐狸更為狡猾,妙在聰明的人,卻偏偏放它不過,要吃它的肉,剝它的皮。
這個世界上,誰要是與人鬥智,肯定是要失敗的。因為被稱為“萬物之靈”的人,才是最狡猾的。
“他”捉兔子手法甚為巧妙,可以稱得上一手“絕活兒”,在細長的竹竿尖上,打上一個如意繩結,往兔穴附近雪地里一插,附近撒上一些玉米星子,這就得了,第二天過去看看,準有一隻活蹦亂跳的紅毛兔子吊在那裡。
一天一隻,多了他也不要。
別人看在眼裡,硬是羨煞,想學樣,也來上這么一手,偏偏就是不靈。不要說一點點玉米星子了,就是整筐地往地上倒,也是白搭,還蝕了許多糧食。看看不是好買賣,也就沒人再能學樣了。
他一徑地來到了“流花酒坊”。
三五面粉紅布招獵獵作響,斗大的“酒”字,在風勢里真是施出了渾身解數。此時此刻,誰要是停下腳步來,抬頭向它多看上一眼,準能引動了那條蟄伏在胃裡的“饞”蟲。
把兔子交到了左手,右手掀開了厚厚的老棉布門帘子,那股子濃重的酒肉香氣,便撲面直襲了過來。
“君爺,您來了,請坐,請坐。”
不只是酒保曹七、二掌柜的,所有座頭上二、三十雙眼睛,情不自禁地全數都集中在這個人的身上。
二十來歲的年紀,挺斯文潔淨的一張臉子,濃黑的一頭長髮,綁紮成兒臂粗細的一截短辮子,斜甩在右面肩上,俊俏中不失英挺,那么魁梧的身子骨,端的是一條好漢子。
“好一張‘玉兒紅’!好貨色!”
接過了對方手上的兔子,高舉當前,二掌柜的直眉瞪眼地只管打量著手上的那一身上好兔皮,滿臉覬覦神態。
“我給您一兩八,連同過去的三十張一總是五十兩銀子,您就賣給我吧!這個價碼不低了!”
姓“君”的微微搖了一下頭,就著他慣常坐的位子坐了下來,酒保曹七忙不迭地送上了蓋碗香茗,問道:“還是老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