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縣安西鎮初級中學

新津縣安西鎮初級中學

新津縣安西鎮初級中學前身是安西鎮鐵溪中學,創建於1964年,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國中。1995年,安西、方興兩鎮中學合併成為現在的安西中學。

安西中學是新津縣校風示範學校、成都市陽光體育示範學校。學校校園布局合理,設施設備齊全。學校設9個教學班,提供國中學位450個。截止2019年教職工28人,全部本科以上學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津縣安西鎮初級中學
  • 簡稱:安西中學
  • 創辦時間:1964年
  • 校訓:崇德博學慎思篤行
  • 地址:新津縣安西鎮安西街1號 
  • 教職工:28人
  • 郵政編碼:611442 
校園文化,師資力量,學校章程,校園風貌,

校園文化

辦學理念:務本求真,涵養生命
育人目標:健全人格,和諧發展
校訓:崇德,博學,慎思,篤行
校風:和諧,進取,嚴謹,務實
學風:進取,自主,合作,創新
教風:尊重關愛,嚴謹求真,優長育人

師資力量

學校現設9個教學班,提供國中學位450個。現有教職工28人,全部本科以上學歷。

學校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實行依法治校,建立自主發展、自我約束的運行機制,使學校管理納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軌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國小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校名為新津縣安西鎮初級中學,校址:新津縣安西鎮安西街1號。
第三條學校為全日制公辦國中,學制為三年。學校的招生、開學時間按教育局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學校辦學的核心理念是:務本求真涵養生命。
學校的育人總目標是:健全人格和諧發展
學校校訓:崇德博學慎思篤行
學校校風:和諧進取嚴謹務實
學校學風:進取自主合作創新;
學校教風:尊重關愛嚴謹求真優長育人;
學校形象標識:校徽、校歌
第五條以學校教育為主陣地,積極依靠社區及家庭力量,形成學校、社區、家庭三位一體的教育網路,充分發揮各方教育功能,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六條學校章程經教代會討論通過,由新津縣教育局審核批准,全體師生員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管理
第七條學校接受區教育局領導,學校校長由上級黨組織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並受上級管部門的監督、考核和指導。
第八條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學校實行校長全面負責、黨支部監督保證、教代會民主管理的校長負責制,校長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團結領導班子全體成員,發揮班子整體功能,全面貫徹教育方針。
第九條學校建立各級會議制度和相應工作的領導小組。學校的日常工作由校務會議討論實施。校長辦公會議對學校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在校長領導下,各專門部門分工負責,協同合作,保障各項工作的落實。
第三章 學校監督
第十條學校黨支部對學校工作保證監督,黨支部負責學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對學校重大問題認真參與討論研究,保證決策的方向性和科學性。
第十一條定期召開教代會,教代會審議、討論學校重大事項,並對學校工作提出積極、合理的建議,對學校工作進行民主管理,為學校發展出謀劃策。
第十二條學校工會維護和代表教師職工的利益,集中民眾意見、建議,積極配合學校黨政開展各項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督導部門的督導評估,接受審計、物價、稅務等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四條按照《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國小管理規程》的要求,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觀念,遵循育人規律,明確辦學目標,使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更趨科學化、民主化、人性化。
第十五條學校通過抓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流程管理及教學質量監控、評估來落實國家課程標準、教學計畫、課程設定等要求,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第十六條學校教育以學生為本,抓實基礎,培養能力,張揚個性,努力使學生學會求知、學會做人、學會生活、學會創新。
第十七條德育工作以基礎道德教育為著眼點,以行為規範教育為抓手,通過“自理、自律、自立”的學子形象建設,形成“規範加特色”的工作效應。
⑴學校成立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學校德育工作框架。
⑵成立家長學校,定期為家長提供教育子女的信息和方法,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加強學校教育與親職教育的溝通,加入社區教育網路,發揮社區教育的功能。
⑶學校重視校園文化建設,重視人文素質教育,發揮校園文化的教育功能。
⑷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高班主任工作責任心,加強對學生的常規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風、校風。
第十八條教學工作要面向全體學生,認真落實新課程改革的要求,倡導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結合。
⑴學校課程設定和課時安排按相關政策法規規定和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加以落實。
⑵教師加強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認真參加課堂教學改革研究,確立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引進現代化教學手段,不斷提高教學質量。使用全國通用的國語和規範字進行教學。
⑶學校加強質量長效管理,教導處安排好課務,對教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加以調控。
第十九條學校實行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制度、績效考核制度
第二十條學校重視體育工作。堅持抓好體育鍛鍊工作,提高學生身體素質。
第二十一條學校重視衛生工作,加強宣傳、指導、檢查,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二十二條學校重視藝術教育,引導學生積極參加各種藝術活動,提高審美能力,培養高尚情操。
第二十三條學校重視科技教育,培養學生熱愛科學的精神和動手實踐能力,加強計算機特色項目建設,抓好普及、興趣、提高三個層次的教學。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實行全員聘用契約制,按縣教育局人事科核定的編制數,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定崗、定責、定工作量。教職工由校長聘任,未聘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學校的教師職工應具有市區規定的任職資格,職務評審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學校按規定聘用具有教師資格的教師,努力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良,遵紀守法”的教師隊伍。
第二十七條學校按工作需要設立工作崗位,教職工應認真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工作中既要嚴謹求實,又要開拓創新。
第二十八條學校保護教師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學校實際,努力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積極為教師進修、科研創造條件。
第二十九條學校貫徹按勞分配和優勞優酬原則,實行國家規定工資和校內績效工資相續中合的分配製度,建立教職工考核及獎勵制度,對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有顯著成績者實行表彰、獎勵。
第六章 後勤管理
第三十條堅持後勤工作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講究工作效率,提高服務質量。
第三十一條學校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認真做好預決算工作。嚴格按相關校產管理和財經制度加強對財產、財務資金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審批,資金使用由校長簽審同意方可支出,按要求需報請上級部門的資金按程式報批後支出。學校按校園建設整體發展規劃根據基建項目相關管理要求有計畫、有步驟、合理地進行基本建設,做到確保重點,量入為出,物盡其用。
第三十三條學校設立食堂,方便服務師生,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相關管理操作流程。積極做好疾病防控,保障師生生命健康。
第三十四條學校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及時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強安全教育與防範,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第七章 學生管理
第三十五條學校招收安西、方興兩鎮適齡兒童和其他應該進入的學生入學接受國中教育。
第三十六條學生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者的權利,履行受教育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創新和改革教育方式,提高辦學質量,為社會培養合格公民和高素質人才。
第三十八條學生的入學、轉學、休學、退學等,按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學校採用班級授課制,班級學額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控制和調節。
第四十條學校關心學生的身心健康,為學生提供必要的衛生保健條件,對學生進行安全和健康(包括心理健康)教育,保護學生安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依法控制學生流生,禁止對學生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
第四十一條學校團委學生會組織多種有益活動,學生可組織參加各種合法社團,以擴展知識、提高能力、培養興趣,全面發展。
第四十二條學生應認真執行學校制訂的作息制度及常規要求。學校全面正確地評價學生,做好學習困難學生的輔導工作,對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者或不合格者,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證書。設立學校獎勵制度,對優秀學生進行獎勵。對犯有錯誤的學生進行教育幫助,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經教代會討論通過,並報縣教育局審核後生效。本章程如有修改,先提請校務會議討論,經校教代會審議,再報主管部門審批,允準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學校各部門依據本章程制訂並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如原規章制度與本《章程》相牴觸,應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與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相牴觸,應以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實行。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解釋權在校長室

校園風貌

新津縣安西鎮初級中學的校園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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