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縣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津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 內設機構:綜合科
- 主要職責:研究擬定全縣機構編制的管理辦法
- 地點:新津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指導、協調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工作;負責全縣統籌城鄉行政管理體制機制研究,收集、綜合分析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信息,並提出改革對策和建議;研究擬定全縣機構編制的管理辦法,並督促落實。
(三)負責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四)審核縣委、縣政府部門和縣人大、縣政協、縣法院、縣檢察院機關,縣各人民團體機關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方案。
(五)協調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縣委部門與縣政府部門以及縣與鎮鄉的職責分工。
(六)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全縣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人員結構比例、經費預算形式等。指導協調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縣政府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評估工作。
(八)負責全縣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及全縣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聘)和人員調配的機構編制審核工作。
(九)負責縣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機構的人員編制審核工作。
(十)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黨政群機關和事業單位政務和公益專用中文域名註冊管理工作。
(十一)參與有關體制改革的調查研究和方案的擬定工作;承辦報送縣政府有關規範性檔案中涉及職責任務、機構編制內容的審核、修改工作;參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委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人:鄒霞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辦綜合性公文的起草和審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和退休人員管理;參與有關體制改革的調查研究和方案的擬定工作;承辦報送縣政府有關規範性檔案中涉及職責任務、機構編制內容的審核、修改工作;參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機構編制科
負責人:樊能
擬訂全縣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及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方案;負責相關部門“三定”規定的審核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督促落實“三定”規定;審核縣委、縣政府部門和縣人大、縣政協、縣法院、縣檢察院機關,縣各人民團體機關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方案;協調縣委各部門、縣政府各部門、縣委部門與縣政府部門以及縣與鎮鄉的職責分工;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全縣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人員結構比例、經費預算形式等。指導協調全縣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構編制綜合性統計、匯總和年報工作。
三、監督檢查科
負責人:徐瓊
負責督查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開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預防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全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機構編制管理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縣政府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評估工作;負責全縣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及全縣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聘)和人員調入的機構編制審核工作;負責縣級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機構的人員編制審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