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泰市煤炭工業局
- 地點:新泰市
- 所屬:煤炭工業
- 屬性:市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根據國家及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並落實全市煤炭工業的行業規劃和政策法規;負責統籌規劃和合理開發全市煤炭資源,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
(二)組織實施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協調全市煤炭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公平競爭秩序;提出煤炭工業有關政策的建議;指導煤炭行業的節能工作。
(三)貫徹市委、市政府有關企業管理精神的落實,負責市屬煤炭企業負責人的考核和管理,黨員、幹部的管理、教育,黨風廉政建設、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穩定等工作。
(四)根據上級工業體制改革的政策,擬定全市煤炭工業改革的措施;指導煤炭企業改革、改組和加強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施再就業工程;指導煤炭企業推進產權制度改革,促進煤炭產業與相關產業的聯合協作。
(五)依法整頓、關停違法開辦和經營的各類煤礦,規範煤炭安全生產和經營秩序;指導、監督煤炭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六)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全市煤炭行業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依法行使煤炭行業監管工作。
(七)掌握和分析全市煤炭工業生產動態,匯集、分析和發布先進的煤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組織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的科技創新和教育培訓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平陽路639號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行政事務、綜合治理和會議的組織安排等工作;負責有關調查研究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政工科
按局黨委研究的意見,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人員調配等管理工作;負責黨委、紀檢、工會、計畫生育、老幹部等方面的有關工作。
(三)安全科
組織指導各煤礦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整頓、規範煤炭安全生產秩序,關停違法開辦煤礦;負責煤礦災害預防及處理計畫的審查,並監督執行;負責各類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預防性措施,並監督落實;負責特殊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及考核、監督。
(四)生產科
組織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的科技進步;負責全市煤炭資源的開發、技改項目和市內開辦煤礦的審查及上報審批工作;負責礦井設計、採區設計的審批或報審批工作。
(五)調度室
負責組織全市煤炭工作經濟運行和有關信息的收集處理、統計工作;定期分析全市煤炭工業運行情況,努力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巨觀調控煤炭生產總量,促進產、銷總量平衡;組織抓好行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非煤產業。
(六)綜合開發辦
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審核、年檢及上報取證工作。
(七)財務科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財經法律、法規檔案的落實;擬定局機關財務收支預算,並督促落實和決算;負責審計和指導市屬煤礦財務管理工作。
(八)執法大隊
根據上級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發展我市煤炭工業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煤炭行業的法制工作。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行政事務、綜合治理和會議的組織安排等工作;負責有關調查研究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政工科
按局黨委研究的意見,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人員調配等管理工作;負責黨委、紀檢、工會、計畫生育、老幹部等方面的有關工作。
(三)安全科
組織指導各煤礦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整頓、規範煤炭安全生產秩序,關停違法開辦煤礦;負責煤礦災害預防及處理計畫的審查,並監督執行;負責各類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預防性措施,並監督落實;負責特殊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及考核、監督。
(四)生產科
組織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的科技進步;負責全市煤炭資源的開發、技改項目和市內開辦煤礦的審查及上報審批工作;負責礦井設計、採區設計的審批或報審批工作。
(五)調度室
負責組織全市煤炭工作經濟運行和有關信息的收集處理、統計工作;定期分析全市煤炭工業運行情況,努力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巨觀調控煤炭生產總量,促進產、銷總量平衡;組織抓好行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非煤產業。
(六)綜合開發辦
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審核、年檢及上報取證工作。
(七)財務科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財經法律、法規檔案的落實;擬定局機關財務收支預算,並督促落實和決算;負責審計和指導市屬煤礦財務管理工作。
(八)執法大隊
根據上級法律、法規研究擬定發展我市煤炭工業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煤炭行業的法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