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公路局

新泰市公路局為具有行政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國、省幹線公路的規劃、設計、建設、養護、路政管理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泰市公路局
  •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
  • 主要職責2:根據全省公路發展
  • 主要職責3:負責組織實施國省道新建
主要職責,內設科室,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公路建設、養護、路政管理和公路通行費徵收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公路建設、養護、路政管理和公路通行費徵收等方面工作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根據全省公路發展規劃及分期實施計畫,編制全市國省道公路發展規劃;向上級主管部門呈報並爭取國省道新建、改建工程計畫;編制全市國省道公路養護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組織實施國省道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工程管理、工程竣工驗收。
4、負責全市普通幹線公路的應急保暢和防災救災以及公路的日常小修保養、大中修及水毀搶修、公路綠化,保持國省道公路安全暢通。
5、負責涉路工程項目許可、建控區管理、國省道路產路權的保護,實施公路巡查、依法查處違反公路法律法規的行為。
6、負責全市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推廣、通行費收取及上交工作。
7、負責交通量、公路路況、公路經濟調查和登記、公路養護統計和公路信息工作。
8、負責全市公路系統行業管理,依法對有關公路的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9、貫徹實施國家公路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研及技術推廣工作;指導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和泰安市公路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科室

1、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文書處理、政務信息、調查研究、檔案管理、督查督辦、機要保密、政務公開、值班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會務、接待、對外聯繫和局行政印信管理工作;負責公路建設項目的對上爭取和公路招商引資工作,牽頭做好市科學發展考核准備和對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幹線公路建設、養護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2、政工科:負責局組織人事、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管理;負責幹部職工的勞動紀律、管理考核;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及管理和技術工人考工定級工作;負責全局人才引進、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公路文化、新聞宣傳、思想政治研究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福利保險申繳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3、財務科:組織編制公路養護財務月報表、年度決算報表和部門財政預、決算,協調財務收支計畫的執行;負責公路養護資金和工程建設資金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審查工作,做好路賠費款項上解和有關核算工作;負責協助各科室做好各項資金的增收節支工作,按契約催收租賃費,及時清理債務,防止拖欠,避免呆賬;負責編制下達經費使用的年度計畫,做好綜合平衡,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計畫安排,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財務計畫的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負責對重要物資和設備的購置、使用效益以及損壞報廢情況進行監督;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4、養護科:負責和指導、監督全市普通幹線公路的全面養護管理工作;負責提出養護大中修、危橋改造工程的建議,配合做好項目前期工作;負責養護工程、道路保障、防汛搶險和公路綠化工作;負責公路交通量情況調查,綜合管理公路統計工作,編制各類統計資料;負責公路路況信息發布及監控工作,做好公路日常養護管理系統維護及更新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行業全面質量管理工作;參與公路工程的交竣工驗收工作,協助做好乾線公路交通戰備、應急保暢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5、路政科:負責公路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執行,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職能,維護好路產路權;負責實施路政巡查,及時查處侵占路權、損壞路產的行為;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涉路許可事項的審核申報、監督實施工作;負責路政案件的調查處理、評議審查和複議應訴工作;負責路政執法隊伍的業務培訓、考評考核、資格審查工作,以及執法裝備的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收集、匯總路況運行信息,參與完成公路防災救災和應急保暢救援工作;負責路政管理業務建檔立卷、票證管理、統計報表工作,辦理公路路產的確權和交接手續;參與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養護作業和工程建設時的交通疏導、分流保暢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6、安全科技信息科:負責全局安全生產的督導、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業科技開發、節能減排等工作,推動技術革新與節能減排項目的實施;負責局辦公信息化建設,網路設施維護管理及技術保障工作;負責公路路況信息發布及監控工作;負責編制公路應急保暢和搶險救災預案,健全完善應急保障體制,牽頭組織開展各類演練和應急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7、法制科:負責全局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承辦局涉法涉訴、行政複議事務,做好執法人員證件的申領和監督工作;負責審查各類契約協定;負責來信來訪接待、辦理答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民意通網民留言的承辦答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8、審計科:負責全局內部審計工作,擬定年度審計工作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督促審計意見和建議的落實;負責對局屬長興路橋公司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效益的審計;負責養護中小修及專項工程實施情況的審計監督;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的管理,參與對重要物資和設備的購置、使用效益以及損壞報廢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經濟契約、協定及完成經濟目標任務情況進行監督與審計;根據審計工作需要和局領導安排開展專項審計調查;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9、綜合科:負責局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為育齡婦女提供優生優育和健康查體服務;負責審核辦理《生育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證件,監督幹部職工獨生子女費的發放;負責全局戶籍管理,審核辦理戶籍落入、遷出、銷戶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在局機關、宿舍區經商、從業的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0、行政科:負責局機關和宿舍區公有基礎設施的新建、改建、維修及有關產權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宿舍區環境衛生和綠化的管理、消防工作;負責水、電、暖、氣及通訊設施管理,按時抄報用量,及時處理故障及公物損壞等問題,保證公共設施處於良好狀態;負責車輛調度和管理,保障應急和工作需求,嚴格執行憑單出車,控制車輛保養和維修成本;負責各種報刊雜誌和信件的收發,搞好後勤服務保障工作,為全局幹部職工提供良好的服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1、保衛科:負責制定機關安全保衛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各辦公區、宿舍區的巡查和交通秩序管理,預防盜竊和治安案件的發生,維護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矛盾調處工作;負責加強對在局機關、宿舍區經商、從業、租住人員的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2、老幹部科:聽取老幹部、老同志的意見和建議,做好老幹部、老同志的來信來訪工作,對其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匯報和協調處理;組織老幹部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進行健康查體和醫療保障服務;在重要節日和重大政治活動中,開展多種形式的座談和走訪慰問活動;配合工會做好喪葬及優撫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3、ETC客服中心:負責OBU的出售、安裝和售後服務工作;負責所發售OBU、魯通卡的資金對賬、收繳、票據列印與發放和欠費清繳等工作;負責業務範圍內的報表統計、票據和台賬管理、資料整理等檔案建管工作;負責魯通卡和不停車收費業務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所屬服務網點的日常管理和業務網路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4、工會(加掛婦委會牌子):負責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和民主權利;負責貫徹實施局黨總支和上級工會組織的工作部署安排;負責開展民眾性評先樹優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文體娛樂活動;負責職工健康保健工作,牽頭辦理紅白事、子女入學參軍工作;負責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按照局黨總支和上級婦聯的要求開展工作;團結、動員女職工努力完成好本職工作,督促做好婦女兒童衛生保健工作,配合做好計畫生育工作;加強聯繫,深入調研,發揮好黨聯繫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5、團總支(在局綜合科掛牌):負責制定團的工作計畫和活動方案;加強團員青年的思想教育;抓好團的基礎工作和團的組織建設,做好團務宣傳、團費收繳、推優入黨等工作;負責指導青年文明號爭創工作;積極開展各類志願服務等活動,發揮好黨聯繫民眾的橋樑紐帶作用;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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