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泰市交通運輸管理處
- 職責:轄區道路運輸業的市場監管工作等
- 地點:新泰市
- 性質: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道路運輸業的各項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全市道路運輸業規劃,指導全市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道路客、貨運輸及客貨運輸場站、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的行政許可工作;
(四)負責轄區道路運輸業的市場監管工作;
(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業從業人員崗位資格的培訓考核工作;
(六)負責轄區營運車輛技術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
(七)負責全市道路運輸業的文明行業創建工作;
(八)負責查處道路運輸業的違法經營行為,保護道路運輸有關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二)負責擬定全市道路運輸業規劃,指導全市道路運輸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道路客、貨運輸及客貨運輸場站、機動車維修、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的行政許可工作;
(四)負責轄區道路運輸業的市場監管工作;
(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業從業人員崗位資格的培訓考核工作;
(六)負責轄區營運車輛技術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
(七)負責全市道路運輸業的文明行業創建工作;
(八)負責查處道路運輸業的違法經營行為,保護道路運輸有關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
新泰市新安路666號
內設機構
(一)證件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道路運輸管理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運政機構制定的規章和標準。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規定實施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3、負責全市道路運輸經營以及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資格審核、申報、審批及證件發放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運輸車輛台帳、搞好車輛信息登記。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道路運輸年度審驗工作。
6、 完成局(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管理辦公室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及時糾正在行業監管中失職和嚴重違規的行為;
2、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督導有關辦公室進行“專項整頓”,監督完成運管處和上級下達的“事故隱患”的整改;
3、督導處各辦公室認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有關記錄、報表、台帳及檔案檔案資料;
4、按照上述安全崗位職責,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畫,在當年工作安排中逐條落實。
(三)公交管理辦公室
1、及時傳達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公交行業管理的檔案及會議的指示精神,協調好公交公司內外部的各種工作關係,確實營造一個公開、公正、公平的公交公益化的經營秩序。
2、負責處理公車輛違規行為,處理市民投訴電話及解釋工作。
3、認真監督組織好公交司駕乘人員技能學習培訓及安全管理措施。
4、根據現實情況隨時協調公交線路調整規劃。
5、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四)檢測中心
1、嚴格執行國家、行業以及全省的有關檢測標準、規範和作業程式,確保檢測檢測診斷質量;
2、負責全市營運車輛的技術等級評定、二級維護技術狀況、客車型級覆核、燃油消耗量核查及各類委託檢測工作;
3、負責向社會出具科學、準確、公正的車輛檢測報告;
4、認真做好檢測工作中安全生產、技術、質量、人事、行政、財務、後勤工作,保障檢測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5、認真完成好局、處下達的各項工作。
(五)財審統計管理辦公室
1、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維護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搞好會計核算;
2、認真搞好記帳、算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帳;
3、負責山東省非稅收入繳款書及稅票的領購、分發、繳銷等工作;
4、按上級要求做好數據統計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財務核算、財務審計、票據發放、數據統計工作。
(六)駕培管理辦公室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機動車輛駕駛員培訓工作的有關規定,負責本轄區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的行業管理工作,對申請從事駕駛員培訓的業務進行資格審查及駕駛員培訓行業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
2、協助市處駕培科加強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的宣傳、發動和生源組織工作。
(七)客運管理辦公室
1、宣傳貫徹上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關於道路旅客運輸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使行業管理職能;
2、監督車站和客運經營業戶的經營行為,查處並糾正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嚴禁無經營手續或手續不齊全的車輛進站經營,依法處理現場投訴;
3、監督客運站科學編制客運運行計畫,公正合理安排發車班次、時間、區位,積極推行循環發車,保障合法經營,維護平等競爭秩序,制止站外攬客、停車,糾正、查處違章經營行為;
4、監督客運站及進站經營者簽訂服務契約,受理人民來信、來訪,調解運營糾紛,維護車站經營秩序,保障車站、客運業戶及廣大旅客的合法權益;
5、認真落實“三關一監督”制度,規範管理,建立健全車輛檔案、台帳和各類統計報表;
6、指導客運站及進站經營業戶開民文明服務活動,提高服務質量和站務管理水平,現場監督檢查客運站站容站貌,站務和司乘人員儀表儀容;
7、負責道路客運加班、包車線路標誌牌的發放、管理工作,制定發放、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關台帳,監督加班、包車線路牌的使用;
8、做好旅客流量及班車實載率的調查工作,掌握運力、運量動態,指導客運站組織好節假日客流量高峰期及重大運輸任務的動力調配;
9、監督客運站及進站客運經營者執行規定的運價和收費標準,禁止亂收費行為;
10、監督車站抓好站場內的安全管理,配備齊全有效的消防器材,做好車輛的安全檢查,禁止帶病車輛出站;禁止長途高速路客車乘客不記安全帶出站;
11、定期或不定期對客運站三品檢查情況進行抽查,節假日期間加強監督檢查,保證客運站安檢設施正常運行,做好《駐站辦工作日誌》工作;
12、督促客運站制定公共突出事件應急預案,指導客運站應急預案演練。
(八)綜合辦公室
1、負責處理日常政務工作,掌握各科室工作情況積極主動搞好科室之間的綜合協調;
2、輸各級政務檔案的收發、處理、催辦、查辦與保管,做好各種資料、文書的歸類建檔;
3、負責處機關公務的管理;
4、負責管理處公務用車。
(九)貨運管理辦公室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道路貨運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做好宣傳及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貨運市場的管理,重點做好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企業的行業安全監管,辦理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操作證的報名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道路貨物運輸年度審驗工作;
3、具體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大宗物資、重點港站集散物資及重要節假日的貨物運輸,做好指令性的搶險、救災、戰備物資的運輸組織工作;
4、完成局(處)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計程車管理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客運計程車的方針、政策及管理辦法;
二、負責全市客運計程車管理、維護運輸市場秩序;
三、制定客運計程車行業發展規劃,對客運出租的運力結構和運力投放進行巨觀調控;
四、負責查處乘客的舉報和投訴,保障乘客和計程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五、負責對計程車公司的行業安全監督,督促其做好計程車安全運輸工作;
六、完成局(處)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相關規定,負責本地區機動車維修與檢測行業管理,制定機動車維修行業與檢測站發展意見。指導監督各區汽車維修行業管理工作;
2、負責機動車維修業戶與檢測行業的行政許可的實質要件審查;
3、指導營運車輛技術管理工作。負責道路旅客運輸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二級維護及車輛二級維護及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的監管工作;
4、負責對本地區機動車維修和汽車檢測行業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行政執法以及安全監管等工作,做好機動車維修業和檢測行業質量信譽考核;
5、組織、引導、鼓勵機動車維修行業個人用維修、檢測新技術、新工藝;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