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失業保險金登記審核辦理指南

新泰失業保險金登記審核適用於失業保險金登記審核項目。

基本介紹

  • 授權形式:全部授權
  • 聯繫電話:0538-7257197
  • 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適用範圍,適用主體,設立依據,申報材料,辦理程式,

適用範圍

標準規定了失業人員先進享受辦理的主體、設立依據、授權形式、申報材料、辦理程式、承諾時限等。
標準適用於失業保險金登記審核項目。

適用主體

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視窗(以下簡稱:視窗)

設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
《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1號

申報材料

失業保險金待遇登記審核
(1)破產企業辦理需提交的材料(1份)
法院宣告破產判決書原件;企業職工安置方案;失業金繳納明細表;失業職工檔案;失業人員信息報盤;勞動契約終止證明書原件;失業職工登記表;求職登記表;失業人員培訓表;失業人員二代身份證複印件2份。
(2)失業人員個人辦理需提交的材料(1份)
失業金繳納明細表;勞動契約終止證明書原件;職工檔案; 失業職工登記表1份;求職登記表1份;失業人員培訓表1份;二代身份證複印件2份。

辦理程式

破產企業
1、單位破產管理人員攜帶法院宣告破產判決書、企業職工安置方案及失業保險金繳納情況明細,來本視窗登記,並領取相關表格,填表、蓋章;
2、 攜帶申報材料,來本視窗辦理失業保險金待遇審核,發放失業證。
個人失業
1、本人攜帶解除契約證明及本人檔案,與解除契約60日之內,到視窗進行登記,領取相關表格。
2、攜帶申報材料,來本視窗辦理失業保險金待遇審核,發放失業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