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市民政局

新樂市民政局

新樂市民政局是為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研究、起草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制訂全市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民政工作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樂市民政局
  • 發放:救災款物,接收、分配救災捐贈
  • 負責: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
  • 救助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
單位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單位職能

2、組織全市救災工作,調查、核查和上報災情;發放救災款物,接收、分配救災捐贈,檢查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和災民生活,指導災區生產自救;開展減災活動。
3、管理全市城鄉社會救濟工作;負責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負責城鄉困難戶救濟工作;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實;負責農村貧困戶的扶持工作;負責部分精減下放職工的管理工作。
4、組織實施社會福利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
5、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6、指導農村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
7、主管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傷員等級的評定、烈士稱號的報批工作,負責本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參戰民兵、民工的傷亡撫恤工作,負責市“雙擁”辦的日常工作。
8、負責管理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殘廢軍人、服役期間患精神病的義務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員、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的有關工作;負責鎮、街道的設定、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
10、主管地名管理工作,貫徹地名管理法規、規章,制訂本市地名規劃和計畫;負責審批和審核由市直接管理的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負責城鄉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負責地名檔案管理和地名圖、書、志的編纂工作。
11、貫徹執行社團管理法規、規章;負責全市社團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非法社團和社團的違法違規行為。
12、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非法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13、對全市各類社會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協調本市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我市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落實,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社會福利企業生產發展規劃;負責落實福利企業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政策。
14、主管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工作。
15、主管殯葬管理工作。
16、負責做好有獎募捐和社會性捐贈以及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和福利資金的管理工作。
17、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18、歸口管理全市老齡工作。
19、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丁緯國負責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老齡辦主任麻書貴主管老齡辦、社會事務科、殯儀館。
分管業務:紀檢、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殯葬改革,老齡工作、收養登記、社會福利、福利彩票、流浪乞討人員、孤兒救助等工作。
副局長李會建主管社救科、低保科、地名辦、敬老院。
分管業務:計畫生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大病醫療救助、社會救濟、社會捐贈、敬老院建設(五保供養)、慈善機構建設等工作、區劃地名。
工會主席張翠平主管基層政權科、婚姻登記處、民間組織管理辦公室。
分管業務:機關黨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共青團、婦聯會、基層政權建設、婚姻登記、社工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事務,協調局長、各科室及下屬單位的關係。負責信訪接待工作;負責優撫、救濟事業費的督導檢查工作。負責檢查、監督局機關行政經費和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負責黨群、人事、計畫生育、檔案管理等工作。
(二)社救科
負責農村救災和城鄉社會救濟工作;搞好有獎募捐和社會性捐贈以及福利彩票的發行工作;做好撫貧工作;組織城鄉社會福利生產;動員社會力量安排有勞動能力的盲、聾、啞、殘人員的就業。
(三)優撫安置科
負責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活動;做好烈軍屬、殘廢軍人、復退軍人的生產扶持和撫恤補助工作以及革命軍人、人民警察、機關工作人員、參戰民兵、民工的犧牲、病故、殘廢的撫恤工作;負責革命戰爭中犧牲人員和解放後因公犧牲人員追授烈士稱號的申報和褒揚、撫恤工作;負責復退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
(四)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
負責全市基層政權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民眾自治組織的建設;協同有關部門搞好流入乞討和其它露宿街頭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負責收養登記工作;負責《婚姻法》的貫徹落實,承擔婚姻登記工作;負責殯葬改革工作;負責社區建設與服務工作。
(五)區劃地名辦公室
管理全區行政區劃工作,承辦行政區劃變更(包括行政區域單位的設立、撤銷、更名,行政區域界線調整,政府駐地遷移等)調查、論證、審核、批覆和申報等業務。管理全區地名工作(包括地名命名與更名、地名標誌設定與管理、城鎮地名規劃、地名檔案資料管理等),推進地名標準化、規範化、法制化。組織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業務培訓,指導全區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組織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理論研究,編輯有關圖、書、資料。承辦其它有關事項。
(六)低保科
城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鄉鎮敬老院建設及五保供養工作;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七)婚姻登記處
1、辦理婚姻登記
2、補發婚姻證
3、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4、撤銷受脅迫的婚姻
5、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

下屬單位

殯儀館工作職責
1、擔負全市的遺體接運、火化任務
2、提供遺體冷藏、整容化妝、骨灰暫存等殯葬系列服務。
3、宣傳殯葬改革,引導民眾樹立科學、文明、健康的喪葬習俗。
光榮院職責
1、為優撫對象搞好服務
2、接受自願入院的優撫對象
3、孤老烈屬、孤老傷殘軍人、患有殘疾且不能自理又無人照顧的烈士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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