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市國稅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由新樂市國家稅務局編制。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信息情況、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部分組成,內容涵蓋新樂市國稅局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在石家莊市國稅局和新樂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健全制度、規範管理、落實措施、充實內容的原則,統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切實把公開透明作為稅收工作的基本制度,有力促進了稅收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現將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建立機制,強化領導
推行政務公開是一項涉及面廣,難度較大的工作,局黨組在思想上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緊抓不松,確保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落實。一是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加強。把政府信息公開列入重要工作議程,與稅收工作同計畫、同部署、同實施、同檢查。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局領導重點抓,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其他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組織體制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上下聯動的工作體系,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二是落實機構人員。從辦公室抽調人員從事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二)落實責任,加強督導
一是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對各科室的整體考核中,與效能考核掛起鉤。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評先、評優和幹部任免的重要依據;二是實行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對拒不實行政務公開,或按規定要公開的不公開,或弄虛作假,或承諾不兌現、投訴處理不及時的,視情節輕重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4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公民、社會組織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201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任何費用。
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沒有因信息公開而被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步有序推進,紮實完成了各項既定任務,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是仍然也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如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規範和深化,信息公開渠道的宣傳需要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的運轉機制有待進一步改進。
2016年,我局將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內容,通過網際網路站、報紙、電視、電台、辦稅服務廳、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暢通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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