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樂市交通運輸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新樂市交通運輸局2016年發布的一份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政府辦相關檔案要求,現將新樂市交通運輸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本報告是根據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新樂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的要求,由新樂市交通運輸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交通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交通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 述
(一)健全組織領導機制
為確保政府交通信息公開實效,我局成立了局長任組長,主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交通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加強政府交通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確定了局辦公室作為辦理政府交通信息公開事務的責任機構,負責我局政府交通信息公開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我局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兼職人員1名,負責政府交通信息的日常採集、整理、上報工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進行了主動公開信息的審核工作。
(二)按相關制度規範公開
我局嚴格按照上級要求,除依法免於公開的信息外,凡與交通建設、運輸管理和交通服務相關的政府交通信息均主動公開或依申請予以公開。
(三)完善公開內容
結合我市交通運輸工作實際,主動公開了涵蓋公路建設、交通行政管理等各方面的事項。主要涉及本行政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設定、基本職能等內容;政策法規、交通規劃、公共服務、突發事件處置等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和參與的內容;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等內容。這些內容,在橫向上覆蓋了縣級交通運輸局所承擔的基本職能,在縱向上貫穿了交通行政管理的全過程。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我局2015年度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2條,包括公開指南、部門職能、單位總結、領導講話、工作報告、工作方案等,全文電子化達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2015報告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對我局的有關信息公開的申請。
四、複議和訴訟情況
我局2015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
部分主動公開的信息內容還不夠完善;部分信息的公開時限還不夠及時,部分交通工作動態公開不及時。
(二)改進措施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開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開作為服務經濟、服務社會、服務民生的重要途徑,與交通各項業務工作結合起來。
2、以服務社會、服務民生為宗旨,進一步完善政府交通信息公開的內容及形式。
3、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監督,確保信息準確及時。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審核制度,落實審核責任,把好政務信息的質量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