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縣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新晃侗族自治縣農業機械化管理局,簡稱新晃縣農機局。內設辦公室(法制股)、計財股、安全監督股、監督管理股4個股室。下轄監理站、推廣站、農機校3個股級事業單位。現有工作人員39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晃侗族自治縣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 簡稱:新晃縣農機局
  • 內設部門:辦公室
  • 地點:新晃侗族自治縣
主要職能
1.根據國家農機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我縣農機化產業政策建議,引導農業、畜牧漁業機械、植保機械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2.負責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檢查;負責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標準、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考核、農業機械安全規程等安全生產法規規章的實施與監督;承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督和認證管理;承辦農業機械的牌照核發工作;承擔農業機械事故統計分析,提出防範措施;負責調查處理農業機械事故。
3.負責農機購置補貼辦理;負責引進、示範、推廣適合我縣特點的新技術、新機具;開展技術服務和農機信息諮詢服務。
4.貫徹落實農業機械化科技、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全縣農機操作手、拖拉機駕駛員、農機化及其它實用新技術的培訓工作。
5.負責全縣農機銷售與維修網點的管理及其相關證照的辦理;組織農業機械投入抗災救災工作;組織開展農業機械跨區域作業。
6.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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