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在界定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內涵、外延的基礎上,分析了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理論根基及其價值向度,試圖對新時代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運作程式和操作模型做出系統建構,並通過對中國共產黨和其他國家政黨有關廉政建設問責制縱橫兩方面的分析,為推進這一制度的科學發展和規範發展提供科學路徑。
作品目錄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基本界定 第三章 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理論闡釋 第四章 新時代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價值向度 | 第五章 新時代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內在體系 第六章 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實踐探索 第七章 國外政黨廉政問責制的比較啟示 第八章 新時代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系統完善 |
創作背景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已多次強調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建設的重要性。早在2012年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習近平就提出了要“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的執政理念,並明確表示要在全黨、全社會形成“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責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的規範性局面。2015年,習近平在中央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學習會議上,明確強調“要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形成法規制度執行的強大推動力”。在中共十九大報告中,他再次突出強調了“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重要性。正所謂“問責一個,警醒一片”。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以及黨的政治環境發生歷史性變革,推進新時代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科學建構已成為當務之急。基於此,《新時代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研究》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重要觀點有:①對於黨風廉政建設而言,“黨風”“廉政”兩大問責前提的明確化,為問責制及其實踐範圍的有效展開提供了具體指向,以此為基礎,明確問責的主體、對象、程式和結果很重要。這其中,問責主體作為相關制度實現的主導性主體,既是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實踐有效展開的引導者,也是黨風廉政建設中進行責任追究的具體實施者,對其進行厘定是建構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第一步。問責對象作為具體客體,則規定了黨風廉政建設問責的具體目標,在實踐中,問責客體與問責主體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對立,二者共同組成了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不可分離的兩極。問責的範圍和程式作為問責制展開和運轉的具體領域、步驟和方法,則構成了將問責主體和問責對象進行有效銜接的“中間環節”。範圍的明晰化能夠為問責機制的有效運轉確立基本邊界,而程式的正義性能“最大程度地排除恣意因素”,“保證決定的客觀正確”,因而構成了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權威性和公信力的根本保障。而問責結果作為制度實施的最終效果,則體現出了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嚴肅性和規範性。對於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而言,上述要素中的任何一個都不可或缺。
②就黨的建設角度而言,黨的執政地位決定了其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主體,而且也構成了推進和運作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引導核心。深化黨風廉政建設,提升黨風廉政建設問責的績效水平,首先執政黨就應具備足夠的問責能力和水平,這是黨風廉政建設問責製得以有效運作的根本前提。而就制度本體論的角度而言,任何領域的問責制都是一個持續性的過程。問責不等於追責,而是包含有明責和追責在內的統一整體。這在客觀上也表明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要真正發揮長效作用,需要積極促其嵌入黨風廉政建設的全過程。制度作為社會的“公器”,同樣不是少數人的事,制度的有效運作需要社會參與和配合,這就需要制度的建構者本著公平正義的原則,善於做到“兼容並包”,在著力推進黨務和政務公開化、透明化的前提下,形成多元協同的良性局面。整體而言,上述幾個層面的發展和完善構成了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建構的關鍵環節。積極推進新時代黨風廉政建設問責制的發展完善,既是黨內法規體系得以運轉的基本前提,也是推進各級組織深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