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總工會

新昌縣總工會,成立於1953年5月。內設辦公室、組織宣教部、經濟和保障工作部、財務工作部,有機關工作人員10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昌縣總工會
  • 外文名:Labor Union of Xinchang City
  • 成立:1953
  • 工作人員:10名
  • 工會會員:7萬多人
  • 地址:新昌縣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新昌縣總工會成立於1953年5月。2003年11月開始為縣總工會第十五屆委員會。內設辦公室、組織宣教部、經濟和保障工作部、財務工作部,有機關工作人員10名。下屬有工人文化宮、職工業餘學校2個事業單位。到2006年底,全縣已建基層工會698家,工會會員7萬多人

主要職責

縣總工會是各產業工會和縣直屬工會的領導機關,在縣委、市總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每個時期的中心任務、縣委和市總工會的指示和決定,確定本縣工會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指導全縣工會工作。
(二)貫徹執行縣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依照法律和章程,組織和指導全縣各級工會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組織開展工會各項工作。
(三)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職工民眾的情緒、願望和要求,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事件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指導工會自身建設和改革;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建立健全調整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
(五)協同縣有關局(公司)黨委(黨組)、鄉鎮黨委、縣直屬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協商推薦縣直屬工會工作委員會(產業工會、工會聯合會)、鄉鎮工會工作委員會及基層企事業工會的主要領導人選。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和培訓規劃。
(六)協助縣政府做好本縣全國勞模、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狀)獲得者和省、市、縣級勞模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全國、省、市、縣級勞模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工會經費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興辦和管理工會企事業的有關措施和規定,負責全縣工會企事業發展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八)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總工會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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