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水利水電局

新昌縣水利水電局

新昌縣水利水電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浙委發〔2018〕59號)和《中共紹興市委辦公室、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新昌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紹市委辦發〔2018〕67號),新昌縣水利水電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水利水電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水電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新昌縣水利水電局黨委書記、局長:俞亞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昌縣水利水電局
  • 外文名:Xinchang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power Bureau
  • 辦公地址:新昌縣南明街道前門山新村22幢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俞亞其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縣水資源戰略規劃、全縣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區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依法承擔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全縣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農村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監督全縣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縣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水庫、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縣直管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督促指導鄉鎮(街道)配套工程建設。按分工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建設與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縣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區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河堤護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推廣及對外合作交流。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颱風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承擔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制定水旱災害防禦水利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堅持建管並重,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堅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推動水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推動水利數位化轉型,加快推進水利現代化。

職責分工

與縣應急管理局在水旱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水利水電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颱風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開展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水利水電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宣傳、信息、政務公開、政府採購、督查考核、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黨務、群團和安全綜治等工作。牽頭做好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編制本部門和指導二級單位預決算並組織實施。承擔工程建設資金撥付、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
(二)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幹部考核、考察、調配等工作。承擔人才引進、人員招聘、專業技術崗位評聘、工資審核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牽頭做好紀檢監察、信訪和內部審計等工作。
(三)規劃建設科。組織編制全縣水利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水利綜合規劃,負責水工程建設規劃同意書制度的組織實施,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初步設計。負責全縣水利投資計畫管理工作。組織水利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工作。負責水利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水利建設的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定額。負責水利建設項目工程開工備案工作,組織水利工程項目竣工驗收。
(四)行政審批科(掛水政水資源科牌子)。承擔水利工作的綜合性政策、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備案工作。負責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動水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承擔行政審批服務相關工作。承擔行政複議答覆、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查處重大水事違法事件。組織、指導水利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指導水量分配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並發布水資源公報。組織開展水資源評價有關工作。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組織指導水文工作。指導水利設施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
(五)質量與安全監督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及規範性檔案。承擔縣內符合基本建設程式的水利水電建設項目的質量與安全監督工作。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承擔。

行政編制

新昌縣水利水電局行政編制1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股級領導職數5正。
機關黨組織的設定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新昌縣水利水電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新昌縣水利水電局黨委書記、局長:俞亞其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新昌縣南明街道前門山新村22幢。

辦公時間

8:30--12:00,14:00--17:00
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執行夏令時間,工作日下午辦公時間為14:30--17:30)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新昌縣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新昌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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