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根據《新昌縣機構改革方案》組建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何紅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Xinchang County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 辦公地址:新昌縣南明街道東昌西路28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何紅剛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
(三)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並與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和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消費維權工作和消費環境建設。
(五)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上級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開展相關反壟斷調查工作。指導新昌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六)負責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關於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相關檔案精神,推進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落實將商務執法、鹽業執法整合納入市場監管執法相關工作。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
(七)負責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開展商標專利執法,保護智慧財產權,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
(八)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落實缺陷產品召回相關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九)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製品質量監督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許可權或根據上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委託,組織開展藥品生產、經營環節的許可、備案、檢查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及執業藥師註冊工作。負責現代醫藥產業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藥品行業生產經營企業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負責醫療器械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許可權或根據上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委託,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環節的許可、備案、檢查以及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配合有關部門指導醫療器械行業生產經營企業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四)負責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監督實施化妝品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許可權或根據上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委託,組織實施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備案、檢查以及化妝品生產、經營環節違法行為的查處。
(十五)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六)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七)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並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九)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二十)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二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深化簡政放權。突出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引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簡政放權,改革市場主體準入、退出等制度,深化“涉企證照工商通辦”,統籌推進“多證合一”“證照分離”“證照聯辦”等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營造寬鬆便利的準入環境,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佳化營商環境。
2、轉變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基礎上,推進分類監管。對新產業、新業態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人民民眾反映問題突出或者公眾關注的領域實施重點監管,對涉及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的食品、特種設備等特殊領域實施全過程監管。對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實行統一受理承辦。創新監管手段,注重依據標準監管,推行“網際網路+監管”、數字監管,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標準為指引、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提升監管效能,推動監管到位。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堅持多管齊下、綜合施策、社會共治,推進全主體、全鏈條、全品種監管,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和風險點位排查,及時有效掌握苗頭性問題,消除風險隱患,嚴懲違法違規行為,防範化解市場監管領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守住安全底線。
4、推進放心消費。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打擊假冒偽劣和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整治虛假違法廣告等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破除阻礙市場活力發揮的各種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整治影響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確保全縣市場秩序持續良好。全面推行線上線下無理由退貨承諾,推進放心示範單位創建,實施“放心消費在新昌”行動,加快構建並不斷鞏固安全放心的市場環境和消費環境,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5、推動優質發展。統籌推進標準強縣、質量強縣、品牌強縣和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發揮標準引領作用,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廣泛推行質量認證,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打響“品字標”品牌。整合運用市場監管職能中的要素資源,主動服務新技術新業態模式發展,積極服務市場主體,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的監督管理。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調整、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
(2)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衛生監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檢測發現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提供不合格產品的,及時通報縣衛生健康局,由縣衛生健康局依法處理。
(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質量管理信息通報機制。健全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完善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縣衛生健康局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倫理審查工作的監督管理。
4、與市生態環境局新昌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鍋爐節能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市生態環境局新昌分局負責對鍋爐使用環節的排污許可證持有情況和按證排污情況,執行環境保護標準及其他環境管理要求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市生態環境局新昌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強數據共享、信息互通,在推動鍋爐節能環保改造、淘汰落後鍋爐等方面強化溝通協作,及時通報並協調解決鍋爐節能環保工作中發現的問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信訪、機要、保密、檔案、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牽頭綜合性調研、政務督查等工作。負責基礎建設、後勤保障、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及有關年報、統計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
(二)人事教育科。承擔本系統幹部職工管理及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考核獎懲、工資福利、教育培訓、出國(境)管理等工作。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管理幹部,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及所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的制訂和考評。指導基層基礎建設和文明規範化建設,負責表彰、優撫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負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聽證工作。承擔依法依規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複議答覆、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有關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和相關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執法證件和公職律師的管理工作。
(四)食品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科。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相關事務,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和綜合監管制度。擬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的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
(五)信用監督管理科(掛企業監督管理科牌子)。組織實施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監督管理的工作。組織指導相關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和信息公示,承擔相關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對年度報告和登記註冊行為的“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承擔市場主體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組織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促進小微企業成長。組織制定落實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查處無照經營等相關違法行為。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承擔縣政府小微企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組織開展小微企業、個體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
(六)行政審批科(掛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科牌子)。負責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負責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負責計量標準器具核准、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行政許可。承擔規定範圍市場主體的名稱審核和股權出質登記工作。承擔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三小一攤登記的形式審查。承擔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負責轄區內各類市場主體註冊登記統計、信息分析及公開工作。負責推進市場監督管理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基層所行政許可審批業務指導工作。承擔“最多跑一次”相關工作。
(七)市場規範監督管理科。負責規範農貿市場秩序,指導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組織開展農貿市場創建活動。負責市場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消費類格式契約條款備案管理。開展契約行政指導、調解、信用評價服務。負責拍賣行為監督管理。指導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媒體廣告登記證的發放。承擔縣農貿市場提升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負責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配合開展生產環節食品風險監測工作。承擔市局委託下發的食品生產許可事項。負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
(九)食品流通監督管理科。負責食品(含特殊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落實食品流通經營者主體責任。組織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質量監測、部門聯合行動等工作。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組織開展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環節監督檢查、質量抽檢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規範。配合做好化妝品生產環節檢查、許可、備案等相關工作。配合做好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十)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科。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落實餐飲服務經營者主體責任。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評價。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負責協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導餐飲服務許可現場踏看工作。
(十一)藥品醫療藥械器械監督管理科。依許可權承擔藥品生產環節的許可、監督檢查相關工作,指導並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制度措施。配合做好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合實施國家鼓勵藥品創新、產業服務政策。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質量抽檢。擬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依職責組織實施。承擔藥品零售的許可、備案管理工作。開展藥品零售、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組織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組織質量抽檢。擬訂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並依職責組織實施。承擔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備案、生產備案及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承擔執業藥師註冊工作。承擔縣膠囊整治打擊辦公室工作。
(十二)計量合格評定監督管理科。負責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開展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實施強制檢定。組織建立縣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管理和監督企事業單位的最高計量標準。組織計量授權。組織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本轄區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落實技術機構建設規劃。負責科技成果評審獎勵。指導開展計量及檢驗機構計量認證等事項行政許可工作等。
(十三)質量標準化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質量戰略,推進質量強縣建設,制定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推進品牌建設。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負責標準化的監督檢查,承擔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的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全縣商品編碼工作,產品防偽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擬訂並組織實施監督抽檢計畫,定期公布相關信息。負責不合格產(商)品核查、處置、召回工作。承擔本轄區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實施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負責區域性和行業性質量整治。組織實施產品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和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組織質量事故調查。負責全縣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及重要工業產品的監督管理,指導開展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工作等。
(十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負責擬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工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及培訓工作。
(十六)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科。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創造及質量提升工作。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代理行業監管。組織推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開展智慧財產權公共信息分析利用和風險預警工作。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調處商標糾紛。組織開展商標代理機構監督管理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的使用管理和保護。推進商標戰略。負責專利監督管理。依法保護專利權。指導和規範專利運用。組織調處專利糾紛。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何紅剛
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丁仲陽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新昌縣南明街道東昌西路28號。
新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辦公時間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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