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審計局

新昌縣審計局

新昌縣審計局於1984年3月成立,隸屬新昌縣人民政府,現任局長陳國興。內設審計一科、審計二科、審計三科、審計四科、綜合(審理)科和辦公室等六個職能科室;2008年7月經編委同意成立新昌縣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局行政編制16人,縣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事業編制10人;現有在編人員24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昌縣審計局
  • 地區:新昌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單位簡介,工作職能,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單位簡介

地址:新昌縣南明街道大佛路8號

工作職能

新昌縣審計局是新昌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國家審計工作的職能部門。依法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全縣年度審計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向縣政府報告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經濟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
(三)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縣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所確定審計管轄範圍內的審計事項,直接或接受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進行以下審計監督:
1、在縣長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對縣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2、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3、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4、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5、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6、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7、對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8、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9、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10、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縣審計局審計的事項,進行審計監督;
11、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縣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12、對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內部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
13、對社會審計機構為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
(五)督促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的糾正情況和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
(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審計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辦公室、法規綜合科、審計一科(財政金融審計科)、審計二科(經貿交通審計科)、審計三科(投資與農業環保審計科)、審計四科(經濟責任審計科)。縣審計局下屬事業單位:縣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
內設機構職責:
辦公室:
職責: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各類報告、檔案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制定本縣審計工作方針、中長期審計規劃;編制審計工作計畫和總結;負責局機關信息、統計、檔案、法規和圖書資料的管理;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教育培訓、崗位目標考核、工資福利、社會(醫療)保險、信息化建設和網站管理;負責辦理縣人大、縣政協有關議案、提案,聯繫廉政監督員和來信來訪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局工會和聯繫村指導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保密、保衛、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分析、研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辦理本縣審計工作的規範性檔案的草擬與報批,並組織實施;協助業務科室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的建議;組織安排年度審計項目;綜合各類審計情況;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審計執法檢查;負責重大項目審議組織工作、審核與覆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等審計文書;負責行政訴訟應訴;組織實施對審計處罰的聽證;負責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內部審計業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社會審計組織有關業務的聯繫和協調。
法規綜合科:
主要職能是負責開展普法宣傳教育、貫徹執行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審計執法情況和審計業務質量;制定審計工作規劃,編制年度審計計畫,統計審計工作情況;負責審計信息化建設工作等。
審計一科(財政金融審計科):
職責:負責編制本科室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建議、重大項目審計工作方案、綜合審計結果報告;負責審計本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政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鄉鎮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及其他財政財政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審計教育、衛生等部門及其下屬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情況;負責審計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情況;負責審計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在本縣的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負責審計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情況;負責審計審計局安排的其他項目;組織開展相關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督促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的糾正情況和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
審計二科(經貿交通審計科):
職責:負責編制本科室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建議、重大項目審計工作方案、綜合審計結果報告;負責審計本縣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情況;負責審計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在本縣的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負責審計經貿、交通等部門及其下屬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情況;負責對社會審計機構為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負責審計審計局安排的其他項目;組織開展相關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督促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的糾正情況和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
審計三科(投資與農業環保審計科):
職責:負責編制本科室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建議、重大項目審計工作方案、綜合審計結果報告;負責審計農、林、水、環保、建設等部門及其下屬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情況;負責審計由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情況;負責審計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情況;負責審計審計局安排的其他項目;組織開展相關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督促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的糾正情況和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
審計四科(經濟責任審計科):
職責:負責編制本科室年度審計項目計畫建議、重大項目審計工作方案、綜合審計結果報告;負責審計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負責縣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辦理縣委、縣政府的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審計審計局安排的其他項目;組織開展相關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督促檢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中指出的問題的糾正情況和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

現任領導

局長:求偉興

地理位置

新昌縣審計局
地址:大佛路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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