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
根據《日本道路交通法》第71條之五的第一項規定,駕駛人在初取得第一類普通汽車(普通自動車一種)的
駕駛執照之後,必需在車輛前後,高度40至120厘米的範圍內,貼上此標誌,至少一年。未貼此標誌者若遭查獲,會遭違規記點的處分。此規定的目的在於保護道路駕駛經驗尚不足的新手駕駛及其周圍的車輛,降低
交通事故。但並未明文規定一年後是否仍可貼此標誌。
其他
此標誌有貼紙式及磁鐵式兩種,大多數駕駛訓練班會贈送此標誌給畢業的學員做為紀念。在
台灣曾流行貼上印有“新手上路,請多包涵”的貼紙,不過法律並未明文規定需貼此貼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