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志號:與“文革”前老紀,特票志號“紀”、“特”字頭相對而言。1967年至1970年間,我國郵票上的志號被取消,1970年改為編號,1974年起恢復志號。新恢復的志號票種標誌(字頭),紀念郵票改為“廠(“紀”字漢語拼音字頭),特種郵票改為“T”(“特”字漢語拼音字頭)。集郵者稱恢復志號後的“T”字頭標誌為新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