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縣科技局

新平縣科技局

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二)政工科(三)農牧業科(四)高新技術產業科(五)技術市場管理科(六)智慧財產權科(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平縣科技局
  • 辦公地址:新平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內設科室:7個職能科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研究科技發展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政策措施,制定全縣科技發展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年度計畫、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綜合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學技術工作,編制部門經費預、決算,管理監督縣級科技三項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
(三)組織先進適用技術的引進示範和開發套用;組織引進高新技術、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科技攻關及開展科技成果推廣,推動我縣農業產業化發展;組織開展科技扶貧。
(四)廣泛開展同省內外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實施省、市院校科技合作項目。
(五)組織開展民營科技工作,指導和協調各鄉鎮、各部門、各行業的科技創新,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縣級科技進步考核和鄉(鎮)科技工作目標責任管理考核。
(六)負責組織省、市科技主管部門各類專項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管理和驗收鑑定。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審核上報。
(七)組織專家對先進技術的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科技建設等項目進行前期調研、評估和論證。
(八)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制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組織開展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和引進工作。
(九)組織開展科技宣傳、科技培訓、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科技統計等管理工作。
(十)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
(十一)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巨觀管理,開展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宣傳與培訓,指導行業智慧財產權工作,加強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管理。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科學技術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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