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堡鎮西馬市口村為西馬市遺址所在地,西與內蒙古興和縣古城村毗連,為晉蒙界村之一。現為新平堡行政村的一個自然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平堡鎮西馬市口村
- 所屬村:新平堡行政村
新平堡鎮西馬市口村為西馬市遺址所在地,西與內蒙古興和縣古城村毗連,為晉蒙界村之一。明隆慶五年(1571年)築土堡,開南門、北門。隆慶六年(1572年)後,是堡為馬市貿易場所。不久建宣威樓,宴賜部落酋長,至清末建有關帝廟、樂樓、宣威樓等3處公益建築。明設千總,兼理屯政。清設千總,兼民事管理。民國年間為新平堡屬村之一,設1閭,有閭長1人,村副1人,共主村事。民國26年(1937年)後,村內設偽閭公館,偽閭長1人,村副1人。民國32年(1943年)傳入一貫道。民國34年(1945年)10月後隨新平堡共產黨農會搞“二五”減租減息,清算鬥爭。民國35年(1946年)土地改革,分土地沒人敢要。發展共產黨員1人。
新中國1949年土地改革,劃成份為中農、貧農,無地主、富農戶。分得土地者5戶,20多畝。1951年村內一貫道登記聲明退道。1953年成立互助組1個。1954年發展為初級社中1個生產小隊。1956年加入新星農業生產合作社,為其中一個生產小隊。和新平堡統一核算。1958年為新平堡大隊第14生產小隊,設小隊長1人,記工員兼會計1人。是年以小隊辦食堂1個,全村集體起伙,直到1961年春復以戶自炊。大隊調入60畝水澆地。1959年後輪流派2個勞力去孤峰山水庫勞動二年多。1962年以新平大隊核算改為本村核算。1965年“四清”運動,小隊幹部、會計受教育,“三定”額200多元。1966年破“四舊”,改為第三小隊。1982年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39戶社員承包糧田、責任田560畝。1984年小隊自然消失,為新平堡村民委員會直管。1997年有共產黨員2人,屬新平堡黨支部。現為新平堡村的一個自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