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

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

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是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旗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旗教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
  • 辦公地址:新巴爾虎左旗阿木古阿郎鎮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旗教育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管理和指導全旗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幼兒教育、教師教育以及其他各類教育事業;指導初等學校的標準化學校建設;指導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研究提出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意見。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組織實施高水平高質量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工作,指導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導中國小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並組織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發布教育督導報告。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負責對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的組織實施;指導中等職業教育、職工教育、農牧民教育、社區教育及其他成人教育。
(六)統籌協調和指導民族教育工作,落實民族教育發展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民族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和師資隊伍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管理各項經費;研究制定籌措教育經費、投資的管理制度和記騙殃辦法;監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內外對全旗的教育援助資金和教育貸款;負責全船朽煮放旗教育事業及教育經費的統計和分析。
(八)指導各類殼端漏臘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國防、安全教育等工作,組織編寫鄉土材料;指導教科研、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裝備和實驗教學等工作,推動現代教育技術發展。
(九)指導中等及以下各級各類學校教師、中國小校長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負責組織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校長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旗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十)負責組織管理全旗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普通高校、成人學校、中專學校和高嚷罪騙中階段教育招生、錄取的相關工作;指導普通高校師範類畢業生、中師畢業生的就業服務工作;指導並組織開展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助學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套用。
(十二)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核定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行政編制11名,領導班子職數4名(1正3副)。另核定工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滲擊犁。

內設機構

(一)人事師資股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幹部隊伍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並組織實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普通高等師範學校、中等師範學校畢業生檔案管理、畢業生報到、就業指導等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幹部隊伍管理和環節幹部任命工作;負責對提名的中國小校長進行考察。
負責指導管理全旗中國小、教師培訓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中國小校長培訓;指導並組織開展中國小、幼兒教師資格認定、中國小教師的繼續教育和師德建設工作;負責教育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套用。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教育基建計畫的實施,編制教育經費預算方案,管理各項教育經費的分配和使用;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管理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負責指導全旗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財會業務。負責各類貸學金、助學金審核發放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
制定基礎教育發展規劃;承擔基礎教育管理工作;指祖肯導基礎端囑霉教育教學改革,擬定基礎教育教學、管理基本檔案及評估標準;規範基礎教育辦學行為,指導中國小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教育;指導基礎教育學業水平考試;規範基礎教育教材的選用與管理。
負責擬定民族教育發展規劃,落實有關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綜合管理並協調民族教育的有關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教育教學工作;推進民族中國小教育改革;參與民族中國小師資管理和培訓工作。
(四)成人職業教育股
制定並組織實施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發展規劃;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制定中等職業學校評估指標體系,並嚴格依照評估指標體系開展督導評估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教師培訓工作;指導職工教育、農牧民教育、社區教育及各類成人教育工作。
(五)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股
指導各級各類中國小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指導性檔案;組織管理各類學校體育競賽和藝術等活動;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基礎設施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指導並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制定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劃;擬訂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學基本要求;指導協調全旗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開展教學研究工作和教師培訓工作。
(六)學校安全管理股
指導全旗中國小、幼稚園健全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指導全旗中國小、幼稚園構建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安全工作規範、有序進行;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督促檢查全旗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開展情況,開足安全教育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協助旗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調查、處理安全事故;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安全事故情況通報及數據發布工作,組織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和評估工作等。

所屬事業單位

(一)教育局綜合保障中心。
1.教育局綜合保障中心為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2.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學生資助政策,承擔貧困學生資助工作;開展資助政策和資助成效宣傳,推進精準資助和資助育人相關工作。承擔新巴爾虎左旗貧困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到期貸款催收,申報還款救助金等工作。負責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成人高校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國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的考務、招生錄取等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教師資格考試、特崗教師招聘考試、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等社會類考試的相關工作。承擔旗招生考試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綜合保障中心黨組織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結合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綜合保障中心的工作任務和特點,加強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加強黨內監督,堅持從嚴治黨,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繫民眾的優勢,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教育局綜合保障中心事業編制5名,其中:管理人員編制1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4名。核定股級領導職數1名。
(二)教育事業發展中心
1.教育事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旗教育事業發展中心)為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2.主要職責是開展全旗中國小教育研究;提供教育決策諮詢。承擔全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學科類教學研究指導、學科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推廣及套用等工作。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國家課程方案和學科標準。承擔全旗中國小、幼稚園校本培訓工作。承擔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體育、藝術、德育、心理健康課程的教學研究指導、學科教學改革試驗等工作。參與擬定全旗中國小實驗裝備配備和實驗教學規劃;指導全旗中國小實驗教學、通用技術等。幫助市教育事業發展中心完成全旗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規劃課題的立項、指導、結題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全旗先進教學成果的推廣工作。承擔全旗基礎教育資源徵集、引進、開發和整合工作;負責全旗教育信息系統和教育基礎資料庫信息採集、統計匯總和套用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網路安全宣傳和技術支持工作;為全旗中國小幼稚園校內信息化提供技術支持服務。擬定全旗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辦法和標準;指導全旗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經新左旗人民政府授權,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執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檢測;發布督導報告。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旗教育事業發展中心黨組織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任務和特點,加強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加強黨內監督,堅持從嚴治黨,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繫民眾的優勢,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 旗教育事業發展中心事業編制17名(其中:管理人員編制3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4名)。核定股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被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命名為“第九屆內蒙古自治區文明單位”。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的統計工作;負責教育基建計畫的實施,編制教育經費預算方案,管理各項教育經費的分配和使用;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管理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負責指導全旗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財會業務。負責各類貸學金、助學金審核發放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
制定基礎教育發展規劃;承擔基礎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擬定基礎教育教學、管理基本檔案及評估標準;規範基礎教育辦學行為,指導中國小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教育;指導基礎教育學業水平考試;規範基礎教育教材的選用與管理。
負責擬定民族教育發展規劃,落實有關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綜合管理並協調民族教育的有關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教育教學工作;推進民族中國小教育改革;參與民族中國小師資管理和培訓工作。
(四)成人職業教育股
制定並組織實施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發展規劃;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制定中等職業學校評估指標體系,並嚴格依照評估指標體系開展督導評估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教師培訓工作;指導職工教育、農牧民教育、社區教育及各類成人教育工作。
(五)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股
指導各級各類中國小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指導性檔案;組織管理各類學校體育競賽和藝術等活動;指導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基礎設施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指導並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制定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規劃;擬訂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學基本要求;指導協調全旗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開展教學研究工作和教師培訓工作。
(六)學校安全管理股
指導全旗中國小、幼稚園健全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指導全旗中國小、幼稚園構建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安全工作規範、有序進行;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督促檢查全旗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宣傳、教育、培訓開展情況,開足安全教育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協助旗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調查、處理安全事故;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安全事故情況通報及數據發布工作,組織綜合性的安全檢查和評估工作等。

所屬事業單位

(一)教育局綜合保障中心。
1.教育局綜合保障中心為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2.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學生資助政策,承擔貧困學生資助工作;開展資助政策和資助成效宣傳,推進精準資助和資助育人相關工作。承擔新巴爾虎左旗貧困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到期貸款催收,申報還款救助金等工作。負責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研究生招生考試、成人高校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國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的考務、招生錄取等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教師資格考試、特崗教師招聘考試、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等社會類考試的相關工作。承擔旗招生考試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綜合保障中心黨組織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結合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綜合保障中心的工作任務和特點,加強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加強黨內監督,堅持從嚴治黨,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繫民眾的優勢,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教育局綜合保障中心事業編制5名,其中:管理人員編制1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4名。核定股級領導職數1名。
(二)教育事業發展中心
1.教育事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旗教育事業發展中心)為新巴爾虎左旗教育局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2.主要職責是開展全旗中國小教育研究;提供教育決策諮詢。承擔全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學科類教學研究指導、學科教學改革試驗及成果推廣及套用等工作。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國家課程方案和學科標準。承擔全旗中國小、幼稚園校本培訓工作。承擔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體育、藝術、德育、心理健康課程的教學研究指導、學科教學改革試驗等工作。參與擬定全旗中國小實驗裝備配備和實驗教學規劃;指導全旗中國小實驗教學、通用技術等。幫助市教育事業發展中心完成全旗中國小、幼稚園教育教學規劃課題的立項、指導、結題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全旗先進教學成果的推廣工作。承擔全旗基礎教育資源徵集、引進、開發和整合工作;負責全旗教育信息系統和教育基礎資料庫信息採集、統計匯總和套用工作;承擔教育系統網路安全宣傳和技術支持工作;為全旗中國小幼稚園校內信息化提供技術支持服務。擬定全旗教育督導的規章制度、辦法和標準;指導全旗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和檢查驗收;經新左旗人民政府授權,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進行執法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檢測;發布督導報告。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旗教育事業發展中心黨組織緊緊圍繞黨的基本路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任務和特點,加強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加強黨內監督,堅持從嚴治黨,充分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繫民眾的優勢,服務人才成長,促進事業發展。 旗教育事業發展中心事業編制17名(其中:管理人員編制3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4名)。核定股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被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命名為“第九屆內蒙古自治區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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