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寧縣誌

新寧縣誌

《新寧縣誌》是2009年7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新寧縣誌》編纂委員會。本書講述了新寧歷史沿革,地理環境,人文等。

基本介紹

  • 書名:新寧縣誌
  • 作者:《新寧縣誌》編纂委員會
  • ISBN:9787802383302
  • 定價:568.00
  • 出版社:方誌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7月
  • 開本:16
編輯推薦,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編輯推薦

本志記述的地域範圍以2004年新寧縣所轄18個鄉(鎮)為準,重點反映新寧實行改革開放20多年來的輝煌成就和新情況、新問題。全志卷首設序、總述、大事記、其後分設地理、人口、農民、工業、交通郵政通信、城鄉建設、旅遊、商貿、財政稅務、金融保險、經濟綜合管理、中共地方組織、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政府、人民政協、社會團體、民政人事勞動、司法、國防、教育、科學技術、文化體育、衛生、民族宗教民俗、方言俗語、人物等26篇專志及附錄,附以圖表、照片。

內容簡介

新寧縣志(1978-2004)》內容簡介:“郡邑之有志,猶國之有史。”常以志記之,以求觀興廢,知得失,通古今,察未來。值此履職新寧之際,新編《新寧縣志》付梓問世,堪謂新寧一大盛事,可喜可賀!
新寧地處湘西南邊陲,山川靈秀,物產豐盈。扶夷江宛若游龍,縱貫南北;雪峰山、越城嶺余脈猶如屏障,雄峙西南。新寧開化甚早,民風淳厚。歷代文臣武將,不絕於書。宋有抗金英雄楊再興,追隨岳飛英勇抗金;明有兩廣總督李敏,幫助鄭和七下西洋;清有江忠源劉長佑劉坤一等朝廷重臣,首創楚勇,威震江南。比及民國,志士接踵,精英薈萃,御外侮而謀解放,求真理而競自由,風流人物,閃耀古今。新中國成立後,人民當家作主,改舊貌而換新顏,建文明而樹新風,滄桑巨變,欣欣向榮。際此二十一世紀初葉,更是千帆競發,城鄉經濟飛騰,社會和諧穩定,人民安居樂業
“逢盛世,速修志。”新寧編修縣誌,始於明萬曆三十四年(1606),迄於公元1993年,先後編撰八部,既為昔日創業者樹立豐碑,又為當今建設者提供借鑑,也為後來者留下珍藏。然自上屆修志至今,時越二十餘年,新寧面貌早已翻天覆地,變化萬千,足述之事,足傳之人,不可勝數。中共新寧縣委、新寧縣人民政府順應時勢,調有識之士,集各方之力,續先人遺緒,補斷章空白,歷五載寒暑,數易其稿,乃成斯志。其工程之浩繁,工作之艱辛,誠非常人所力及;編纂諸同志治學之嚴謹,各部門配合之密切,尤為世人所欽佩。在此,謹向關心、支持、從事縣誌編修的各位同志,謹表敬意與感謝!
新編《新寧縣志》二十六篇,洋洋百萬余言。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運用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觀點,以述、傳、圖、表諸形式,廣徵博採,取精用宏,攬經年於一瞬,記歷史之更替,熔百業為一爐,敘事物之興衰。既有巨觀鳥瞰,寓褒貶於記事之中;又有微觀透視,明規律於興替之內。略古詳今,條分縷析,盡彰地方特色;探本溯源明白曉暢,突現時代新風。力求觀點與史實統一、思想性與科學性統一,實為一部新寧百科全書。
鑑古才知今,繼往為開來。修志之意,旨在激勵當代,啟迪後世,興吾新寧。中共新寧縣委、新寧縣人民政府舉全縣之力,大力實施“旅遊立縣、工業強縣、產業興農、開放搞活”戰略,以“打基礎、強產業、興事業、促和諧”為要求,施發展大計,展小康藍圖,共創新寧美好明天。誠望廣大縣民承先輩壯志,尚拼搏精神,人盡其才,物盡其用,貨暢其流,續寫新寧新篇章。

圖書目錄

總述
大事記
第一篇 地理環境
第一章 境域建置
第一節 縣域位置與邊界
第二節 建置沿革
第三節 行政區劃
第二章 鄉鎮概況
岌山鎮
第三章 自然環境
第一節 地質地貌
第二節 氣候
第三節 水資源
第四節 土地礦藏
第五節 土壤植被
第六節 野生動植物
第四章 環境保護
第一節 環境監測
第二節 環境管理
第三節 國家級生態示範縣建設
第二篇 人口
第一章 人口
第一節 人口總量與變動
第二節 人口分布與密度
第三節 人口構成
第二章 人口控制與管理
第一節 人口控制
第二節 人口管理
第三篇 農業
第一章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
第一節 農業生產責任制
第二節 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及產業化經營
第三節 農村財務管理
第二章 種植業
第一節 耕地
第二節 糧食作物
第三節 經濟作物
第四節 農技推廣
第五節 管理
第三章 養殖業
第一節 畜禽¨
第二節 水產
第三節 養殖場
第四節 飼料草山
第五節 管理
第四章 林業
第一節 森林資源
第二節 採種育苗
第三節 植樹造林
第四節 育林
第五節 森林保護
第六節 林業經營
第七節 木竹生產與加工
第八節 管理
第五章 水利水電
第一節 水利工程
第二節 防汛抗旱
第三節 水土保持
第四節 電氣化縣建設
第五節 管理
第六章 鄉鎮(民營)企業
第一節 發展規模
第二節 體制改革
第三節 管理
第七章 農業機械
第一節 農用機具
第二節 農機服務
第三節 管理
第四篇 工業
第一章 工業體制改革
第一節 經營體制改革
第二節 產權制度改革
第二章 工業經濟結構
第一節 所有制結構
第二節 輕重工業結構
第三章 電力工業
第一節 發電
第二節 電網
第三節 電業經營
第四章 煤炭工業
第五章 製造工業
第一節 機械冶金
第二節 建材工業
第三節 化學工業
第六章 輕工業
第一節 皮革紡織
第二節 造紙印刷陶瓷
第三節 電子
第四節 食品
第五節 其它工業
第七章 工業管理與效益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生產管理
第三節 安全管理
第四節 經濟效益
第五篇 交通郵政通信
第一章 交通運輸
第一節 基礎設施建設
第二節 運輸
第三節 管理
第二章 郵政
第一節 機構網點
第二節 郵路郵編
第三節 業務
第三章 通信
第一節 機構人員
第二節 資產設備
第三節 業務
第四節 無線電管理
第六篇 城鄉建設
第一章 城鎮規劃
第一節 規劃編制
第二節 規劃實施
第三節 規劃管理
第二章 縣城建設
第一節 市政建設
第二節 公用事業
第三節 縣城綠化
第四節 城市管理
第三章 鄉鎮村建設
第一節 鄉鎮建設
第二節 村莊建設
第四章 房地產業
第一節 住房制度改革
第二節 房屋建設及維護
第三節 房地產開發
第四節 房地產管理
第五章 建築業
第一節 勘測設計
第二節 建築隊伍
第三節 建築技術
第四節 建築管理
第七篇 旅遊
第一章 旅遊資源
第一節 自然景觀
第二節 人文景觀
第二章 旅遊開發與服務
第一節 開發
第二節 服務
第三章 旅遊管理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行業管理
第三節 景區保護
第八篇 商業
第一章 體制改革
第一節 流通體制改革
第二節 經營體制改革
第三節 個體商業改革
第二章 商業網點市場
第一節 縣城
第二節 農村
第三章 商品購銷
第一節 生活資料
第二節 生產資料
第三節 藥品
第四節 農副產品收購
第五節 廢舊物資收購
第六節 進出口貿易及對港澳台貿易
第七節 黃金購銷
第四章 服務業
第一節 餐飲茶館
第二節 賓館旅店
第三節 照相攝像
第四節 美容保健
第五節 廣告裝潢
第六節 喜慶服務
第七節 其它服務
第五章 商業管理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行業管理
第三節 證照管理
第九篇 財政稅務
第一章 財政
第一節 財政收人
第二節 財政支出
第三節 財源建設
第四節 財政改革
第五節 財政管理
第二章 稅務
第一節 稅務體制改革
第二節 稅種
第三節 稅款徵收
第四節 稅務管理
第十篇 金融保險
第一章 金融
第一節 金融體制改革
第二節 貨幣流通
第三節 存款
第四節 貸款
第五節 金融管理
第二章 保險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承保
第三節 理賠
第十一篇 經濟綜合管理
第一章 經濟發展概況
第一節 經濟發展速度
第二節 經濟結構
第三節 經濟效益
第二章 計畫管理
第一節 計畫編制與執行
第二節 物資計畫管理
第四節 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分配和安置
第五節 機構隊伍
第三章 統計
第一節 統計調查
第二節 統計監督
第三節 統計服務
第四節 統計管理
第四章 物價管理
第一節 成本調查
第二節 價格調控
第三節 價格執法
第四節 價格服務
第五節 機構隊伍
第一節 工商企業登記管理
第二節 集貿市場管理
第三節 經濟契約管理
第四節 廣告商標管理
第五節 個體私營經濟管理
第六節 經濟監督檢查
第七節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第八節 機構隊伍
第一節 標準化質量管理
第二節 產品檢驗與測試
第三節 計量管理
第四節 行政執法
第六節 機構隊伍
第七章 審計
第一節 國家審計
第二節 內部審計
第三節 社會審計
第四節 機構隊伍
第八章 國土資源管理
第一節 土地管理
第二節 地籍管理
第三節 耕地保護
第四節 礦產管理
第五節 地質環境監督
第六節 地產管理
第七節 法規監察
第八節 機構隊伍
第十二篇 中共地方組織
第一章 黨代表大會
第一節 第四次代表大會
第二節 第五次代表大會
第三節 第六次代表大會
第四節 第七次代表大會
第五節 第八次代表大會
第六節 第九次代表大會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中共新寧縣
第二節 區、鄉鎮(公社)和縣直機關黨委、黨組
第三節 基層黨組織
第三章 重大決策與活動
第一節 重大決策
第二節 重大活動
第四章 組織建設
第一節 黨員
第二節 黨員幹部教育
第三節 領導幹部考核選拔任用
第四節 基層組織建設
第五節 編制管理
第六節 工作機構
第五章 宣傳工作
第一節 理論學習
第二節 新聞宣傳
第三節 對外宣傳和文化交流
第四節 精神文明建設指導
第五節 機構隊伍
第六章 紀檢監察
第一節 黨員紀律教育
第二節 黨風廉政建設
第三節 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第四節 行政監察
第五節 糾正不正之風
第六節 工作機構
第七章 政法工作
第一節 維護社會穩定
第二節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第三節 執法監督
第四節 防範和處理邪教組織
第五節 工作機構
第八章 統戰工作
第一節 統戰宣傳
第二節 落實統戰政策
第三節 黨外人士安排
第四節 對台工作
第五節 工作機構
第九章 黨校教育
第一節 機構與設施
第二節 教學培訓
第三節 理論研究
第十章 老幹部工作
第一節 老幹部人員
第二節 老幹部待遇
第三節 老幹部活動
第四節 關心下一代工作
第五節 工作機構
第十一章 其它黨務
第一節 政策研究
第二節 工作督查
第三節 機要保密
第四節 黨史資料徵集與研究
第五節 工作機構
第十三篇 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章 代表與代表大會
第一節 代表
第二節 會議
第二章 縣人大常委會
第一節 機構設定
第二節 職權行使
第三節 議案和代表意見、建議的辦理
第四節 爭取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為良山風景名勝區立法
第三章 鄉鎮人大
第一節 鄉鎮人大代表與大會
第二節 鄉鎮人大主席團
第十四篇 人民政府
第一章 政府機構
第一節 縣人民政府
第二節 鄉(鎮)人民政府
第二章 政府會議
第一節 全體會議
第二節 常務會議
第三節 縣長辦公會議
第三章 任期政務
第四章 綜合政務
第一節 經濟調研
第二節 法制調解糾紛
第三節 移民安置
第四節 外事接待
第五節 來信來訪
第六節 方誌編纂
第七節 政務服務
第八節 能源建設
第五章 扶貧開發
第一節 減輕農民負擔
第二節 項目扶貧
第三節 綜合開發
第六章 招商引資
第一節 招商機構
第二節 招商項目
第三節 優惠政策
第十五篇 人民政協
第一章 委員與機構
第一節 委員構成
第二節 機構設定
第二章 政治協商
第一節 全體委員會議
第二節 常務委員會議
第三節 主席會議
第四節 其它形式協商
第三章 民主監督
第一節 委員視察
第二節 委員提案
第三節 建議案
第四節 其它形式
第四章 參政議政
第一節 調查研究
第二節 反映社情民意
第三節 參與經濟建設
第五章 專門委員會活動
第一節 提案法制群團工作
第二節 學習文史工作
第三節 文教衛體工作
第四節 經濟科技聯誼工作
第十六篇 社會團體
第一章 縣總工會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代表大會
第三節 工會活動
第二章 共青團新寧縣委員會
第一節 組織機構
第二節 代表大會
第三節 主要活動
第三章 縣婦女聯合會
第一節 機構隊伍及代表大會
第二節 主要活動
第四章 縣殘疾人聯合會
第一節 機構隊伍及代表大會
第二節 主要工作
第五章 縣工商聯
第一節 機構隊伍及代表大會
第二節 主要活動
第六章 其它社會團體
第十七篇 民政人事勞動
第一章 民政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基層政權建設
第三節 優撫
第四節 安置
第五節 救災救濟
第六節 社會福利
第二章 人事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人事制度改革
第三節 幹部隊伍
第四節 幹部管理
第五節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
第六節 工資待遇
第三章 勞動和社會保障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勞動就業
第三節 職業培訓和技能開發
第四節 勞動監察與仲裁
第五節 勞動工資與福利
第六節 社會保險
第十八篇 司法
第一章 公安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案件偵查
第三節 預審收審看守
第四節 治安管理
第五節 戶政管理
第六節 內部保衛
第七節 交通管理
第八節 消防管理
第九節 森林公安
第十節 公安執法監督
第二章 檢察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刑事檢察
第三節 林業檢察
第四節 經濟檢察
第五節 民事行政檢察
第六節 法紀檢察
第七節 監所檢察
第八節 控告申訴檢察
第九節 技術檢察
第三章 審判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審判改革
第三節 刑事審判
第四節 民事審判
第五節 經濟審判
第六節 行政審判
第七節 林業審判
第八節 執行工作
第九節 審判監督
第十節 司法警衛
第四章 司法行政
第一節 機構隊伍
第二節 法治宣傳與教育
第三節 人民調解
第四節 律師
第五節 公證
第六節 安置幫教
第十九篇 國防
第一章 機構駐軍
第一節 縣人民武裝部
第二節 基層人民武裝部
……
第二十篇 教育
第二十一篇 科學技術
第二十二篇 文化 體育
第二十三篇 衛生
第二十四篇 民族 宗教 民俗
第二十五篇 方言 俗語
第二十六篇 人物
附錄
編後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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