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風險資本

07、08年銀行出現巨大損失之後,巴塞爾委員會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修改了關於銀行管理流動性的管理規則框架,並且對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提供了指導意見,同時對在證券化也增加了資本金要求。對於交易賬戶,委員會引入重大提案,即新增風險資本(incremental risk charge)。2005年,巴塞爾委員會對銀行將銀行賬戶的頭寸轉移到交易賬戶,並以此來減少資本金數量的做法產生了憂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增風險資本
  • 外文名:incremental risk charge
  • 時間:07、08年銀行出現巨大損失之後
  • 人員:巴塞爾委員會
交易賬戶出現了越來越多的信用風險結構性產品,使得原有的99%的置信區間和10天展望期的計算資本金的方法變得不適宜。因此,監管人員提出了新增違約風險資本的要求,對於交易賬戶中與違約風險敏感的產品,要求採用99.9%的置信區間和1年的展望期來計算基本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