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鄉,以境內新合村得名。中華民國時期,分隸寧安縣團聚鄉與治本鄉。東北淪陷後,1933年隸屬海林保,1939年改隸海林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8月劃歸新海縣,隸屬海林區管轄。1948年9月,新海、五林兩縣合併為海林縣後,仍隸海林區。1949年10月,改隸第六區。1956年3月,撤銷海林縣,劃歸寧安縣。同年5月,設定新合朝鮮族鄉。1958年9月,並人海林人民公社。1962年10月,劃歸新恢復的海林縣。1964年5月,從海林公社劃出,建立新合公社。1984年4月,改為新合鄉。
地圖信息
地址:牡丹江市海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