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大學是日本 1947 年實行新學制時設定的高等學校。按“教育機會均等”的原則,只設定一種類型的高等學校,即四年制大學,由舊制大學和其他多種類型的高等學校合併而成。按設定者和經費來源,分為國立、公立、私立三種,均由法律和法令統一規定,文部大臣管轄。日本《學校教育法》規定: “大學作為學術中心,在傳授廣博的知識的同時,應以教學和研究精深專門的學藝並發展才智、道德以及套用能力為其目的。”擔負教學和科研雙重任務,為此設學部,作為教學和科研最基本的、一體化的、師生共屬的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制大學
- 成立時間:1947年
- 所屬國家: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