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漕河石斗門記》是唐代穆員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新修漕河石斗門記
- 作者:穆員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新修漕河石斗門記
分洛為漕,斗門在都城東南中橋之右。舊制喉不深,口不束,其流隨之,水斯溢,旱斯涸。東有斜堰,俾其來往。終歲不修輒壞,修則水積高而迤南北。北傷則洛亘邙趾,南傷則魚游井鄽,不修則漕復於陸。且其地與岸,皆寘薪焉,不再閏不一易。每歲繕塞斜堰,洎南北堤橋之費,相與盈萬。其斗門之功不計,蓋其弊者也。安平公治三川之暇,顧念於此之疾未去,且曰:“水之性,導無不順,壅無不害。善為水者,唯其所趣,使若自然。其要在於不與之競而已。”是用浚斗門之下,以量其入,庳斜堰之上,以歸其餘。庶乎饒不為增,傷不為減。盈萬之費,歲收於公。而通海之波,率土之運,東西交騖,合朝宗之義焉。中橋之旁有古堰,廢石沈於泥沙,公乃發而轉之,以代寘薪之制。省於自他山而致者,蓋百之一。猶懼剛之不勝柔,岸化於水。乃授規矩,俾之追琢。如斧斯銳,以分其沖,如月斯仰,以折其勢。積石山斗,中流湯湯。南鄰鑿龍,永代無愧。上濟行邁,是為通橋。歲三月興作,四月畢事。人不見始而睹其終。埒其功用,不足於常歲之數。而不朽之利,與皇都洛水,垂之無窮焉。嗚呼!物之至柔者水,不得其理,甚者懷山襄陵,其次決堤防,(闕)𬯎城邑。夫惟不爭之力,然後勝之。天下之理一理也。制天下之至強者,其唯不爭乎?於水也見公之政,於政也見公之德。異日觀易簡久大之業,此非其一隅哉!公以為成公之志者實肄其勤,命以名氏刻於岸石,仍俾末吏謹而書之。貞元四年四月丁亥日記。
作者簡介
穆員,字與值,行六,唐德宗前後在世,生卒年不詳。懷州河內(今河南沁陽)人。與兄贊、質,弟賞,俱名當時。德宗建中二年(781)為東都留守鄭叔則幕客。官至檢校屯田員外郎,約於貞元十九年(803)後卒。員善古文。見許孟容《穆員集序》、韓愈《祭穆員外文》、《舊唐書》一五五、《新唐書》一六三《穆寧傳》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