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業所得稅法十八講》是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劍文。
基本介紹
- 書名:新企業所得稅法十八講
- ISBN: 9787802268609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 2007-05-01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作 者: 劉劍文 編
出 版 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
ISBN: 9787802268609
出版時間: 2007-05-01
版 次: 1
頁 數: 544
裝 幀: 平裝
開 本: 大32開
所屬分類: 圖書>>其它分類
內容簡介
《新企業所得稅法十八講》既包括對《企業所得稅法》背景與指導思想、影響等的理論分析、評述,也包括對具體制度的詳細闡述,並以企業所得稅法的條文為線索,對企業所得稅法條文中所涉及的主要內容、重點問題,尤其是本次的爭議焦點和立法重點,進行了詳盡的闡述,讀者能夠提綱挈領,有重點的把握和學習企業所得稅制度。寫作上,不拘泥於立法的規定,而是根據新舊立法的變化,具體分析其立法的背景、修改的理論背景、新制度的可實施性,以及實施效果等進行理論的分析和闡述,具有相當的理論深度,深入淺出,能夠讓讀者更好的了解《企業所得稅法》。
企業是最重要的市場主體,承擔著一國經濟發展的重任。因此,為企業創造適宜發展的法治環境,是一國政府經濟職能的重要內容,這也成為企業承擔納稅義務的基礎性原因。享受了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運營於國家所創造的投資環境下的企業,理所當然地要為此而負擔相應的稅收對價。同時,企業是一國重要的納稅主體,關涉我國所開徵的大部分稅種,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資源稅、房產稅、企業所得稅。儘管企業是增值稅等間接稅的納稅人,但由於其稅負可以轉嫁給消費者,實際上真正以企業所創造的財產來承擔稅負的,主要是企業所得稅,當然也有少量的房產稅等。作為平等競爭的主體,企業也即應平等的分攤政府為投資環境的建設,以及相應的公共物品的提供所支出的成本,亦即稅收負擔。長期以來,在國家直接對企業徵稅、直接參與企業新增經濟價值的重新分配的企業所得稅領域中,由於我國實行“雙軌制”的立法,故形成內資、外資企業有別、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差別巨大的稅收分攤模式,造成了國有企業、內資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不同類型、不同資金來源、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業之間的不公平稅收待遇。有鑒於此,我國從1994年開始著手進行的企業所得稅制改革,以實現各類企業的平等稅收負擔作為基本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