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農村綜合發展計畫

斯里蘭卡農村綜合發展計畫,1978年制定。目的是促進斯各地區平衡發展。扶持未能從重要農業項目中受益地區發展經濟。通過制定中、短期計畫,滿足各地區發展需要,加強現有基礎結構。計畫發展項目旨在增加收入,提供新的就業機會,提高農村人口總體生活水平,加強農業基礎建設。內容包括:發展水利、改良品種、推廣科學種田、提高糧食產量、發展副業生產等。計畫覆蓋斯全國24個地區中的11個地區。1979年開始實施。資金來自世界銀行等國際援助機構的貸款和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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