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莫爾,A.W.美國社會學家,芝加哥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出生於美國緬因州牛津縣。1876年畢業於科爾比學院。1876~1879年在牛津神學院進修。1879~1881年先後在德國柏林大學、萊比錫大學學習。1881年返回美國,從事44年教學活動。1889年被選為科爾比大學校長,並在該校開設社會學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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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社會學家,芝加哥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出生於美國緬因州牛津縣。1876年畢業於科爾比學院。1876~1879年在牛津神學院進修。1879~1881年先後在德國柏林大學、萊比錫大學學習。1881年返回美國,從事44年教學活動。1889年被選為科爾比大學校長,並在該校開設社會學課程。1892年轉到芝加哥大學,建立起世界上第一個社會學系,並自任系主任,兼任該校文科研究院院長。在此期間,他建立了一支陣容強大的社會學師資隊伍,芝加哥學派就是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他與G.E.文森特合著的《社會研究導論》(1894)是世界上第一部社會學教科書。1895年他創辦了美國第一個社會學刊物《美國社會學雜誌》,生前一直任該刊主編。他是美國社會學會的主要創立者之一,並於1912~1913年任該會主席。主要著作有:《社會學通論》(1905)、《亞當·斯密和現代社會學》(1907)、《美國社會學五十年(1865~1915)》(1916)等。
斯莫爾最初認為社會學是對其他各門社會科學的總匯,是一種總體的、綜合的認識。晚年認為社會學只是提供了一種方法和角度,需要與其他學科合作去認識社會。人類的“基本利益”是斯莫爾的研究重點。他把人類基本利益分為6種:生理需要、財產、社交、知識、審美、正義。在這些基本利益上的不斷衝突、調整和發展,構成了社會過程和社會學研究的中心課題。
斯莫爾最初認為社會學是對其他各門社會科學的總匯,是一種總體的、綜合的認識。晚年認為社會學只是提供了一種方法和角度,需要與其他學科合作去認識社會。人類的“基本利益”是斯莫爾的研究重點。他把人類基本利益分為6種:生理需要、財產、社交、知識、審美、正義。在這些基本利益上的不斷衝突、調整和發展,構成了社會過程和社會學研究的中心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