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脫”源於突厥語,有合夥之意,蒙古汗國時期是指經營高利貸的官商,自大汗以下蒙古貴族出錢委託善於經營的中亞商人經營商業和放債,謀取高額利息。他們發放的高利貸叫“斡脫錢”。這種高利貸,年息百分之百,次年轉息為本,本再生息,時稱“羊羔利”、“羊羔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斡脫錢
- 源於:突厥語
- 解釋:發放的高利貸
- 設立斡脫所:至元九年(1272年)
民戶一旦負債,多因不能償還而“破家散族”。至元九年(1272年),元朝設立斡脫所,1283年擴大為斡脫總管府,在各地設立斡脫局或斡脫府,管理和約束斡脫的經營商業和放債謀利諸事。斡脫的所作所為給元朝各族人民帶來了深重的災難,也是造成元朝統治下階級矛盾激化的社會問題之一。